2015年江岸区交通运输局(江岸区物流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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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5 08:02:17来源: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和承担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2、负责全区客运、货运物流、车辆维修行业和运输服务业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市场行为。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协调行业运输企业之间、运输企业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核发各类运输企业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相关业务备案及年度审验工作;

4、组织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培训、环保、节能减排工作。协调处理交通运输行业的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的调查、救助工作;

5、负责全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

6、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工作,指导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协会工作;

7、负责全区国防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挥重要物资和人员疏散及紧急客货运输工作。

8、辖区旅游包车线路牌核发

9、按照区委、区政府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交通运输整治的问题,不间断地对新荣客运站周边地区实施严管。

10、负责全区物流业发展规划及服务管理等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交通运输局(江岸区物流局)由机关1个一级单位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交通运输局总编制人数  26  人,其中:事业编制  26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6 人)。在职实有人数 24人,其中:事业编制  24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4 人)。

离退休人员 48人,其中:退休48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89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92.23万元。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2.23万元,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支出 820.8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2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29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892.23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172.74万元,增长2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644.86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103.25万元,增长19%,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基本支出的相关标准进行了调整,同时按照新预算法归口管理的要求,将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等纳入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29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 35.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8.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47.37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69.49万元,增长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加大市场监管及”打黑”工作力度, 需要相应的工作经费。其中:

1、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处突应急管理工作的经费179.1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及交通运输处突应急;春运工作等。

2、安全生产、物流、维稳及后勤保障工作的经费支出68.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物流业发展及服务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维稳工作及后勤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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