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岸区
委员会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2017年10月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岸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委员会老干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江岸区委员会老干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江岸区委员会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
2.掌握全区老干部情况,调查研究、总结部署、督促检查、具体指导全区老干部工作;
3.督促有关单位党组织抓好建立和健全离休干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安排好离休干部的政治学习、文件传阅、组织生活、听重要报告以及参加有关会议和必要的活动;
4.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离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宣传老干部中的先进典型和热情为老干部服务的先进单位及个人,树立起敬老尊贤的好风尚;
5.做好离休干部外出参观和健康疗养等组织工作。办好活动阵地,开展适宜文体活动,增强离休干部的身心健康;
6.深入基层,对离休干部进行家访、慰问,经常了解他们的身体、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千方百计落实生活待遇,合理地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
7.根据统一领导,分工管理的原则,与所在单位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做好离休干部的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离休干部逝世后的事宜;
8.按规定收缴、调拨有关款项,严格掌握,合理使用离休干部的活动经费;
9.慎重、及时地处理每一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区委组织部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江岸区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纳入江岸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江岸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委老干部局总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2人,事业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江岸区委员会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457.83万元,支出总计457.8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20.46万元,增加4.68%,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和社保并轨,工资总额增加。支出增加20.46万元,增加4.68%,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和社保并轨,工资总额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7.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8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5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万元,占本年支出58.54%,项目支出189.83万元,占本年支出41.46%。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7.8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46万元,增加4.68%。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和社保并轨,工资总额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475.8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457.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6.21%,其中:基本支出268万元,项目支出189.8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后勤服务支出:26.56万元, 主要用于老干工作会议、临时人员工资、三万活动经费等。
2.全区离退休干部经费 :163.27万元,主要用于慰问生病住院和去世离退休老干部、组织离退休干部活动、特困帮扶离退休干部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53.48,支出决算为431.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年度预算为8.41万元,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0.1%。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度预算为13.99万元,支出决算为18.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1%。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11.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委老干部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岸区委老干部局本级及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6.42%。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为预算的7.33%;其中:
(1)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7.33%,比预算减少9.73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公车改革,停止了公务用车。其中,维修费 0.28 万元;过桥过路费 0.01万元;保险费 0.4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比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没有公务接待活动。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13万元,降低84.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3万元,降低76.7%;公务接待当年没有支出。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江岸区委老干部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6万元,比2015年减少3.43万元,降低22.8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江岸区委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岸区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
(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其他医疗保障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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