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岸区民防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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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2 16:33:00来源:民防办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民防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江岸区民防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以及人民防空和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依据上级规划制定和落实本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协同单位部门做好城市防卫建设;按年度编制区园林绿化工作的计划。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负责编制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和辖区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制定辖区园林绿化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全区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风景旅游开发、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中的园林绿化指标和规划设计。

3、负责组织制订辖区全民义务植树的实施办法和措施,编制全民义务植树年度计划,并对全民义务植树绿化进行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总结、评比、表彰。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负责落实全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与人民防空有关的规定;依法审核审批全区人防工程拆除还建或补偿手续,保护人防工程及设施的完好;

5、负责结合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审批全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关手续,以及已建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经营管理和使用功能的监督检查;核准、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许可证;

6、负责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建立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制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规划。审核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迁移;

7、组织制订江岸区城市防空袭方案、江岸区人口疏散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以及其他各项保障方案;

8、负责辖区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化用地绿线的划定和控制管理;对辖区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绿地指标进行管理。负责辖区园林绿化规划设计、建设的管理。负责区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养护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各类建设工程配套绿化的扩初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

9、负责对辖区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铁路两侧林带、江边、河边、湖边的绿化生产绿地的建设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保护和管理古树名木;负责大树栽移、公共绿化植物的修剪和造型、园林扎景等管理。

10、负责辖区新建公园和风景园林建设方案的审定和竣工验收;负责公园和风景区资源的调查评估与等级评定初审工作;制定公园和风景园林区的管理检查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游乐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1、依据有关园林绿化法规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进行审批,负责对城市园林绿化树木砍伐、移栽、修剪等进行行政许可。负责监督、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国有资产以及园林绿化各项资金。

12、组织开展全区绿化和人民防空、防震减灾自救知识的宣传工作;负责辖区的园林绿化、人防工程行业管理和人防建设的普查、统计和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区园林绿化队伍建设,组织人才培养、技术交流、在职人员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工作。

13、负责全区地震监测管理;组织、配合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组织制定江岸区地震应急分预案;

14、开展人民防空、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全区人防工程建设、开发、利用以及通信警报设施安全;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做好城市防卫,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1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民防办公室由机关及下属 3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 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总编制人数12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107人。在职实有人数11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3人。

离退休人员21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216人。

第二部分  江岸区民防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334.74万元(含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机关7854.36万元,所属预算单位2480.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094.55万元(含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机关7854.36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240.19万元),其他收入1240.19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334.74万元(含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机关7854.36万元,所属预算单位2480.38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9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5343.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4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8.40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469.0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47.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6.1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9094.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93.07万元,下降7.08%,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02.70万元,下降25.79%,(因退休人员进了社保,减少了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08.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94.8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行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9.1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和离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7072.3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63万元,增长0.14%,其中:

1、新指挥通信系统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新指挥通信系统运行相关费用,确保人防指挥通信在战时应急救援和平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特种车辆维护费 3万元,用于人防特种车辆购汽油,车辆保险及维修, 确保人防指挥通信在战时应急救援和平时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3、人防专业队及应急小分队训(演)练 8万元,用于组织全区人防专业队及应急小分队训(演)练. 提高训练演练实战化水平,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

4、街道武装部培训 2万元,用于组织街道武装部培训, 提高训练演练实战化水平,有效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

5、“准军事化”训练经费 3万元,用于民防机关准军事化训练及达标。

6、防空预警报维管费 3万元,用于全区防空预警报维护管理。

7、基层民防工作经费(社区144个×2000) 28.8万元,用于144个社区开展基层民防工作, 增强民众国防观念,掌握防空防灾知识。

8、社区民防工作站创建费 7万元,用于社区民防工作站创建, 增强民众国防观念。

9、中小学“三防”知识教育费 3万元,用于辖区中小学“三防”知识教育、宣传,让中小学掌握防空防灾知识。

10人民防空宣传费 3万元,用于全区人民防空工作宣传。

11、地震工作经费 21.8万元:省、市级科普学校创建4万元用于宣传栏制作,活动图片整理及科普室布置;社区创建经费1万元用于文字资料整理,开展活动图片收集;5.12宣传及“三网一员”培训经费8万元用于宣传物品准备,活动横幅及宣传资料的制作,培训资料的准备等;地震显示系统2.8万元用于地震信息播报;应急综合演练经费3万元用于开展防震减灾演练的组织、人员培训及宣传资料的准备;应急通服务费3万元按照(鄂震发[2014]93)要求,配备地震应急通作为专用设备,用于联通或接受上级传递的指令或相关工作。

12、临时工费用:14.64万元, 用于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工作。

13、设备设施购置:8万元,用于办公设备及民防专用设备购置。

14、改造加固江岸干道11分部:50万元,用于江岸干道加固改造。

15、公共人防工事维护及劳务费:24万元,用于公共人防工程维护及资产出租评估费。

16、组织全区各人防使用单位安全培训资料费:4.5万元用于组织全区人防工程使用单位安全培训及其他安全活动。

17、疏散演练:4万元,用于组织全区人防工程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18战备值班专项经费:4万元。用于民防24小时战备值班。

19、防空防震科普体验馆物业费:  59.38万元(其中财政非税收入59.38万元),用于防空防震科普馆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维护及提供参观人员讲解等服务管理工作相关费用支出。

20、后勤服务支出:83.51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人员的工作经费。

21、道路绿地日常管理:2268.97万元,用于绿地的清渣、除杂、修剪、施肥等养护作业。

22、行道树日常管理: 104万元,用于城市绿化中行道树修剪、抹芽、树干刷白等养护作业。

23、路植物防寒、抗旱、病虫害防治费用:20万元,用于植物防寒过冬,夏季极端旱情抗害及病虫害防治如:绿带、游园、新栽行道树人工背壶打药、行道树打药车打药,天牛人工挖出、生物防治等。

24、广场、游园日常管理:80万元,用于城市绿化中游园广场的清渣、除杂草、修剪、施肥及其附属设施等管理工作。

25、植物补植、补栽费用:40万元,用于日常养护中因人为踩踏、非法侵占绿地等因素造成的绿地植物缺株,而进行苗木补植补栽费用。

26、绿化专用车辆费用(27台,燃料费、养路费、保险等):55万元 ,用于绿化专用升降车、拖车、皮卡、撒药车、洒水车等特种车辆的车辆年检、油、日常维护、保险等费用。

27、会议费:2 万元,主要用于会务工作的开支。

28、堤角公园经费:377.5万元,主要用于公园安全保卫、公共设施景点维护、环境卫生保洁、景观水电、园内植物管养调整、燃油费、卫生防疫。  

29、体检费:5.48万元,用于在职人员的体检费用开支。

30、购置园林机械:50万元,用于各养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淘汰部分旧园林工具和拟添置部分抽水机、多功能冲洗打药机、打草机、绿篱修剪机、油锯等园林工具。

31、水费:50万元,用于园林绿化专用用水及环境保障植物冲洗等工作的水费支出。

32、应急保障经费  300万元,用于承担辖区各类应急保障、紧急环境整治、极端天气灾害应对等工作。

33、扶贫工作经费:   5万元,用于扶贫工作的费用。

34、党群工作经费:  3万元,用于机关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35、老干活动经费:   6.3万元 ,主要用于保障开展本年度机关离退休老同志活动的开支。

36、垃圾转运费:  10 万元,用于将园林垃圾交由垃圾中转站进行转运费用支出。

37、宝岛公园管理经费:   244万元,用于公园安全保卫、公共设施景点维护、环境卫生保洁、景观水电、园内植物管养、卫生防疫等工作。

38、古树名木经费: 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古树名木养护的费用。

39、内审工作经费:4万元,主要用于内审工作的支出。

40、张公堤森林公园管理费:2072.64万元 ,主要用于张公堤森林公园日常养护管理,保安、保洁工作,保安工作包括公园巡查、保证游客安全、排除公园内突发事件、做好绿道范围内的车辆管理工作,禁止机动车辆行驶等安保工作。保洁包括负责该道路清污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护坡绿带的清理与生活垃圾、树叶清运工作、公园内上果皮箱、垃圾容器的管理、及时配合处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及清场、按要求完成突击性路面保洁及线路保障、负责路面融雪防冻等保洁工作。绿化包括按照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对公园内的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促进植物健壮生长,修剪、补苗、抗旱,排渍,对乔木、灌木和绿篱植物适时修剪造型等绿化养护工作。    

41、府河郊野公园管理费:566.06万元 ,主要用于府河郊野公园日常养护管理,保安、保洁工作,保安工作包括公园巡查、保证游客安全、排除公园内突发事件、做好绿道范围内的车辆管理工作,禁止机动车辆行驶等安保工作。保洁包括负责该道路清污清洗、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工作、护坡绿带的清理与生活垃圾、树叶清运工作、公园内上果皮箱、垃圾容器的管理、及时配合处理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及清场、按甲方要求完成突击性路面保洁及线路保障、负责路面融雪防冻等保洁工作。绿化包括按照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对公园内的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促进植物健壮生长,并修剪、补苗、抗旱,排渍,对乔木、灌木和绿篱植物适时修剪造型等绿化养护工作。

42、道路节点上花、菊展布展经费:455万元,上花经费用于1、常规上花节点换花。2、区委、区政府区域上花。3、上花区域的整地、土壤的降层工作。4、上花节点的日常除杂、浇水管理工作。5、上花节点花卉缺株遗失的补栽工作。6、花卉栽植容器维护及损坏的更换。7、花卉栽植容器土壤改良工作。8、突击完成其它应急上花任务。菊展布展经费主要用于年度金秋菊展江岸区主景菊展设计布展。

43、法律顾问费:4.8万元,主要用于最大限度反映单位及下属单位意愿,降低和避免法律风险;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参与谈判及调解;参与重大项目的可行性分析、策划和谈判。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2.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27.28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508.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9.1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4.8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3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3)公务接待费2.3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增加或减少0.3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节约,不增加公务接待,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岸区民防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0334.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101.70万元,减少9.63%,主要是退休人员进了社保,减少了支出。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0334.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94.55万元,占88%;其他收入1240.19万元,占 12 %。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0334.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2.36万元,占31.57%;项目支出7072.38万元,占68.4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46.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253.41万元。包括:

1.货物类142.3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27.30万元。

2.服务类4531.73万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954.92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50.55万元;保险服务16.9万元。

3.工程类579.38万元。其中:维修维护129.3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车辆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4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65.38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江岸区民防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具体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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