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6 15:11:00 | 来源: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2015年民建江岸区委员会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
公务接待费的补充说明
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我单位已于2016年10月28日,按上级政府的相关要求,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现对我单位已公开的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中公务接待进行补充如下:
2015年民建江岸区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其中:
大型活动0.86万元,主要用于调研活动、与兄弟党派学习交流活动、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总结会议等工作餐5批次215人次(其中:工作人员5人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