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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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09:54:00来源:民建

2019年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部门

六、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建国会主要是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民建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作为地方组织,在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共中央《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建江岸区委员会的决议,围绕本区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2、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加全区大政方针和地方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区级地方事务管理、参与本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服务,为实现民主监督服务。

3、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发挥本会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特点,鼓励会员和所联系的人士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做出成绩。

4、加强思想建设,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推动和组织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学习本会的历史和章程,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形成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

5、加强组织建设,发展会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本会机关建设,提高全会的整体素质。

6、按照中共江岸区委提出的“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支持,部门落实”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组织会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向上反映社情民意。

7、利用会员中的“三胞” 关系,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宣传“一国两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鼓励有海外关系的会员为我区引资引智。

8、发挥民建组织的优势与特点,引导会员宏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经济咨询和智力支边、支少、扶贫等活动。

9、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总编制人数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1人。

 

 

 

 

第二部分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5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8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6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8.5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5.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05万元,下降6.2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34.5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15万元,下降8.35%(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进社保),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8.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2.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1.2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0.89%(原因老干经费按标准增加了0.1万元),其中:

1后勤服务支出项目1.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伙食补贴。

2在职人员体检费项目0.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体检。

3、老干经费项目0.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

4、党派活动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及日常会务工作,组织民主党派成员开展参政议政、学习宣传、社会服务等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5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2.1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8.5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支出。

(二)公用经费2.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财政代编预算,各单位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公务接待等,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5.8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      3.05万元,下降6.24%,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进社保。六、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45.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5万元,占100%。

七、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4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6万元,占75.38%;项目支出11.29万元,占24.62%。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医疗保障描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第四部分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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