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
江岸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主要是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民建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作为地方组织,在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的领导下,按照中共中央《中共中央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开展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建江岸区委员会的决议,围绕本区中心任务,开展各项工作。
2、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加全区大政方针和地方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区级地方事务管理、参与本区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服务,为实现民主监督服务。
3、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发挥本会与经济界密切联系的特点,鼓励会员和所联系的人士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工作,做出成绩。
4、加强思想建设,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推动和组织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学习本会的历史和章程,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形成讲政治、讲学习、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
5、加强组织建设,发展会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本会机关建设,提高全会的整体素质。
6、按照中共江岸区委提出的“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支持,部门落实”的参政议政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组织会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向上反映社情民意。
7、利用会员中的“三胞” 关系,加强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交往与合作,宣传“一国两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鼓励有海外关系的会员为我区引资引智。
8、发挥民建组织的优势与特点,引导会员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开展经济咨询和智力支边、支少、扶贫等活动。
9、代表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部门决算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总编制人数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1人,其中:行政1人。
退休1人。
第二部分 中国民主建国会江岸区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47.0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0.07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标准降低。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7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8万元,占本年支出76.23%;项目支出11.19万元,占本年支出 23.77%。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47.0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0.07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标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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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07万元,下降0.15%。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标准降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41万元,占79.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万元,占4.5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24万元,占6.88%;住房保障(类)支出4.26万元,占9.0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90万元,支出决算为4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6%。其中:基本支出35.88万元,项目支出11.1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党派活动经费10 万元,主要用于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及日常会务工作,组织民主党派成员开展参政议政、学习宣传、社会服务等活动。
2.后勤服务支出1.08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伙食费。
3.在职人员体检费0.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体检费。
4. 老干活动经费0.0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1.14万元,支出决算为3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的分类科目,年初时没有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纳入年初预算。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1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4 %,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有所提高。
4.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5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标准降低。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本年度未产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本年度未产生。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本年度未产生。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 0.55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无增无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无增无减,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相关招待费用的支出。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0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党派活动经费项目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绩效目标,包括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控制等目标。完成区委下达调研课题及社情民意10次目标;信息报道及培训40件次;社会服务走访会员30次;完成区政协集体提案2件。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 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发展14名新会员;二是区委会组织调研10次以上;三是各支部完成4次支部生活学习及社会服务活动;四是区委会组织专题学习2次以上;五提交调研课题及社情民意10篇以上;六是全年向民建中央、民建省委、民建市委及其他媒体投稿40篇以上。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质量指标里发展新会员素质要求还要有所提高;二是社会效益指标中宣传信息工作力度不够;三是时效指标中4个完成阶段工作程度不平衡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力度执行改进。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万元,比2017年增加0.14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相应的培训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的计提标准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无各类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区委会组织会员完成区委、区政协调研报告,其中《推进江岸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思考和建议》、《建设大道金融产业带台北街道片区发展建议及对策》在江岸区统一战线调研成果评选中分别获最佳调研报告和优秀调研报告奖项;《关于推进“线上江岸一张网”的建议》、《壮大民营经济,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推进科创小微企业园建设,打造江岸新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区》等研究报告提交区政协,部分提案转换为区政协集体提案和大会发言。
组织会员参加民建市委会课题申报。会员踊跃参加民建市委会2018年的年度课题申报,《规划建设长江科学城的思考和建议》、《现代化经济体系实施中公平竞争制度建立若干问题研究》、《关于加快统计制度改革创新、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以数据驱动模式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完善东湖高新区科技金融环境的建议》等5项课题中标并被列入市委会年度课题。《加快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调查与建议》、《将汉口历史风貌街区作为武汉历史之城建设启动区的思考和建议》、《以科技小镇建设为契机,探索精准扶贫新路》、《关于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建设公平竞争与反垄断的相关问题研究》等4项被列为市区联合课题,均按期完成。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参政议政 | 民建市委会课题9项 | 完成 |
2 | 参政议政 | 中共江岸区委课题2项 | 完成 |
3 | 参政议政 | 区政协课题3项 | 完成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医疗保障描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中国民主建国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联系人:许国
联系电话:1534221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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