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编办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街乡的机构改革方案。
3、研究提出区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以及与区、街之间的职权划分;负责组织实施区审批制度改革。
4、审核区党政机关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拟定和下达区直单位处级以下非领导职数控制总量计划,并负责监督管理。
5、拟定区级机关各部门和街乡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研究提出区级党政机关各部门领导职数配备意见。
6、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审核区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管理形式等事项;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管理工作。
7、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报告区编委并上报区委、区政府。
8、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年度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编办由机关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编办总编制人数 5 人,其中:行政编制 5 人,.
离退休人员 3 人,其中:退休 3 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4.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4.73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44.73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1.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0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69.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89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44.7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82万元,增长18.7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26.4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0.58万元,增长19.44%,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9.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0.2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8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18.2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24万元,增长13.96%,其中: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8.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印刷、维修(护)、培训、劳务等方面。
2、改革调研、核查、检查、行政审批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改革、机构编制核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