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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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18:42:00来源:江岸区档案局

2017年度

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 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本区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拟定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专项计划,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并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2、指导各街道、区直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区属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档案工作。组织开展档案科研、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档案学会工作。

3、集中统一管理区委、区政府及区直党政群机关和有关企业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做好档案编研、档案开放和为社会提供利用工作。负责向社会各界征集有社会保存价值及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料,特别是收集本地区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及机构改革的档案资料。

4、承担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对社会进行宣传教育,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积极组织和开展全区档案工作内部与外部的合作与交流。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总编制人数9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9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事业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30.9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5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为强化馆藏数据的信息化程度,相关项目经费增加。

 

(图一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9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二 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24万元,占本年支出82.26%;项目支出58.71万元,占本年支出17.74%。

 

(图三 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0.9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5万元,增长5.25%。主要原因是为强化馆藏数据的信息化程度,相关项目经费增加。

 

(图四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22.66万元支出决算为330.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7%。其中:基本支出272.24万元,项目支出58.7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档案局日常工作经费14.11万元,主要用于文印、会议场租、开展机关党建活动及档案学会小组活动等,保证了局机关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2.馆藏档案保护经费16.6万元,主要用于馆藏声像档案的拍摄、扩印、制作;馆藏档案编研工作设计、编纂;开展档案科研课题研究、购买档案业务书籍及资料;珍贵档案征集;重要档案抢救;档案整理;档案库房专业设备购置、维修;用于库房档案消毒;库房日常清洁费等,加强了馆藏档案的保护和利用。

3、档案信息化建设28万元,主要用于馆藏纸质档案数据扫描、录入;档案数据库更新、维护,进一步提高了馆藏数据的信息化程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297.63万元,支出决算为299.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8%。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25.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9.86%。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3万元,降低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

八、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3万元,比2016年增加1.95万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江岸区档案局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档案业务建设不断推进

2017年度组织召开了档案目标认定、复查换证工作布置会,开展了逐家上门指导服务,完成了24家单位省一级目标认定工作、14家复查换证评审工作。对2017年度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了调查摸底,摸清了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名单,7月份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档案登记培训,并跟踪进行指导,已完成11家重点项目档案登记工作。推动开展社区及家庭档案建档工作,召开了会议进行了布置,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全区所有社区100%建档,其中有8家达到了省级示范社区档案工作标准,18户家庭完成家庭档案示范户建档工作

二、档案资源建设不断丰富

加强档案接收征集力度,继续开展对区属单位2005年前档案移交进馆接收工作,完成了9家单位200卷10510件档案接收工作;开展了2016年度区直单位可公开现行文件接收工作,接收了34家单位共计165份现行文件;围绕“历史的印迹-中央领导与江岸人”(2012-2016)布置开展了图片资料征集工作,年底前汇编成册,并将举办同名展览。

三、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快

全面推进了馆藏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加快了对馆藏存量档案数字化扫描进度,已完成新增33万余幅面的原文扫描任务。进一步规范档案数据清理整合工作,数据清理条目数4万余条。区属目标管理达标和复查单位档案管理软件完成升级工作,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和重要专业档案全部全文数字化。

四、档案法治建设不断巩固

开展了“6.9”国际档案日档案法治宣传活动,制定了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方案,以“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在“6.9”前后开展征文竞赛、开放档案馆日等8项主题宣传活动;每季度按规定向市档案局报送档案违法违规行为季报表,对全区62家单位开展了档案执法检查,目前全区无档案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五、档案利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

做好档案查询窗口接待工作,修订完善了档案查阅制度,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率,更方便、更快捷地做好档案利用接待工作,截至目前接待查询共计1120人次,2561卷次,比上年同期增长9%。开展对馆藏形成满30年的1987年度档案鉴定工作,采取直接鉴定法逐卷逐件进行鉴定,对拟开放401卷、4601份档案进行了鉴定,并报送市档案局审批,年底前对外开放。

六、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

4月中旬在区委党校举办了为期3天的档案法规、档案业务知识、继续教育培训、新任职档案员岗位培训,区属单位100余名档案专兼职人员参加。35名新任职档案员经考核全部取得了岗位资格证书,培训率达100%。培训为建设一支精干高效、能干事、干成事的档案工作团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档案业务建设

运用目标管理考评手段,全面加强档案规范化管理。

2017年度完成了24家单位省一级目标认定工作、14家复查换证评审工作。摸清了2017年度新开工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名单,7月份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档案登记培训,并跟踪进行指导,已完成11家重点项目档案登记工作。召开了社区及家庭档案建档工作会议并举办专题培训班,全区所有社区100%建档,其中有8家达到了省级示范社区档案工作标准,18户家庭完成家庭档案示范户建档工作

2

档案资源建设

不断丰富馆藏档案资源,大力开展档案编研工作

开展了对江岸区区属单位2005年前档案移交进馆接收工作,完成了9家单位200卷10510件档案接收工作;开展了2016年度区直单位可公开现行文件接收工作,接收了34家单位共计165份现行文件;围绕“历史的印迹-中央领导与江岸人”(2012-2016)布置开展了图片资料征集工作,年底前汇编成册,并将举办同名展览

3

档案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馆藏档案信息化和数据清理工作,区属单位档案管理软件全面升级

全面推进了馆藏档案资源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利用网络化;加快了对馆藏存量档案数字化扫描进度,已完成新增33万余幅面的原文扫描任务。进一步规范档案数据清理整合工作,数据清理条目数4万余条。区属目标管理达标和复查单位档案管理软件完成升级工作,文书档案、声像档案和重要专业档案全部全文数字化

4

档案法治建设

大力开展档案法治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依法管档、依法治档水平

开展了“6.9”国际档案日档案法治宣传活动,以“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为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在“6.9”前后开展征文竞赛、开放档案馆日等8项主题宣传活动;每季度按规定向市档案局报送档案违法违规行为季报表,对全区62家单位开展了档案执法检查

5

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不断提高档案查询服务水平

做好了档案查询接待工作,修订完善了档案查阅制度,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率,2017年度共接待查询人员1120人次,2561卷次,比上年同期增长9%。开展对馆藏形成满30年的1987年度档案鉴定工作,对拟开放401卷、4601份档案进行了鉴定,并报送市档案局审批

6

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档案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2017年度举办了为期3天的档案法规、档案业务知识、继续教育培训、新任职档案员岗位培训,区属单位100余名档案专兼职人员参加。35名新任职档案员经考核全部取得了岗位资格证书,培训率达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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