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指导、督查地方志工作。
2、组织实施全区党史工作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征集、整理、编研江岸地方党史资料和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组织编辑出版江岸地方党史资料和组织史资料。
3、组织编纂、出版本行政区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依照规定开展对各专业志、部门志进行业务指导和评审。
4、收集、保存、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学术研究和交流;培训地方志工作人员。建立地方志馆或地方志文献资料库和网站,为公众提供服务。
5、运用党史资料,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由机关一个单位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退休6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3.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73.03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3.03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9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67.5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42万元;项目支出 33.49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73.03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30.61万元,增长21.4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39.54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9.45万元,增长26.7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提高。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67.5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4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33.49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16万元,增长3.59%,主要是因为将经常性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中。其中: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8.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党史办公室行政运行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包括购置及维护办公设备、档案整理、订阅书籍报刊、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支出。
2、史志编纂业务经费:24.95万元。主要用于《中共江岸区地方党史(1978——2002)》卷编写工作、《中共江岸区组织史资料》第六卷搜集资料和编纂工作、《江岸年鉴》2016卷编写、出版、印刷工作、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及利用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和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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