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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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5 10:38:00来源:区委党史办

2019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部门预算

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区委党史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区委党史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部门

六、部门收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区委党史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区委党史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指导、督查地方志工作。

2、组织实施全区党史工作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征集、整理、编研江岸地方党史资料和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组织编辑出版江岸地方党史资料和组织史资料。

3、组织编纂、出版本行政区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依照规定开展对各专业志、部门志进行业务指导和评审。

4、收集、保存、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学术研究和交流;培训地方志工作人员。建立地方志馆或地方志文献资料库和网站,为公众提供服务。

5、运用党史资料,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由机关1个单位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第二部分  区委党史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部门预算总收入185.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17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185.17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8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88.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5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85.17万元,2018年预算减少19.33万元,下降9.4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36.5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3.27万元,下降14.56%(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进社保)。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8.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6.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5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48.5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94万元,增长8.82%(原因是增加《江岸要览》出版印刷费用和老干活动经费),其中: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6.44万元,用于保障区委党史办公室日常运行,包括购置及维护办公设备、档案整理、订阅书籍报刊等。

2、史志编纂经费:29.99万元,主要用于资料收集、文件编纂印刷工作、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和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工作。2019年按照省地方志办公室统一安排,启动编纂《湖北备览》丛书江岸卷。聘请人员搜资纂志。

3、街道志编纂经费:8万元,用于编纂百步亭社区志,包括志传编撰、修改、排版校对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5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9.6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88.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5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支出。

(二)公用经费6.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财政代编预算,各单位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党史、地方志工作部门来我区调研,与2018年预算持平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党史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85.1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9.33万元,减少9.45%,主要是退休人员的工资进社保。

 

六、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8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17万元,占100%。

七、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8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59万元,占73.76%;项目支出48.58万元,占26.24%。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5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7万元。包括:

1.货物类0.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史志编纂经费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9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房的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在职人员日常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区委党史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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