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共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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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8 11:44:00来源:江岸区党史办

 

 

 

 

 

2018年度中共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

部门决算

 

 

 

 

 

 

 

 

 

 

 

 

 

 

 

 

 

 

 

 

 

 

 

20191028

 


                     目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党史工作的指示,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指导、督查地方志工作。

2.组织实施全区党史工作规划,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征集、整理、编研江岸地方党史资料和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组织编辑出版江岸地方党史资料和组织史资料。

3.组织编纂、出版本行政区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依照规定开展对各专业志、部门志进行业务指导和评审。

4.收集、保存、整理、开发利用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学术研究和交流;培训地方志工作人员。建立地方志馆或地方志文献资料库和网站,为公众提供服务。

5.运用党史资料,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事业3(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3)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退休7人。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73.0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8.35万元,下降21.8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节省开支,史志编纂业务经费节省。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3.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3.0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1     万元,占本年支出79.63%;项目支出35.25万元,占本年支出20.37%

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3.0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35万元,下降21.84%。主要原因是人员节省开支,史志编纂业务经费节省。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8.35万元,下降21.8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节省开支,史志编纂业务经费节省。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3.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59万元,占88.75%;住房保障支出11.28万元,占6.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8万元,占4.7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2%。其中:基本支出173.81万元,项目支出35.2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4.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党史办公室日常运行,包括购置及维护办公设备、档案整理、订阅书籍报刊等。2.史志编纂经费:22.6万元,主要用于资料收集、文件编纂印刷工作、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和党史、地方志宣传教育工作。2018年按照省地方志办公室统一安排,启动编纂《湖北备览》丛书江岸卷。聘请人员搜资纂志。3.街道志编纂经费:8万元,用于编纂百步亭社区志,包括志传编撰、修改、排版校对等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90.80万元,支出决算为15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二是史志编纂业务经费节省。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3.69万元,支出决算为     1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数调整,公积金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新预算法归口管理要求,将在职、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医疗支出纳入到单位部门预算中核算。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本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其中:

1.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比年初预算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接到外省党史研究室来我区调研党史工作。

2018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    0.06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党史研究室来我区调研的接待工作1批次7人次(其中:陪同3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06万元,比上年增长6%,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06     万元,增长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发生公务接待,2018年发生1笔接待外省党史研究室调研任务。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 28.6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我办按区财政要求按期完成了2个项目的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情况良好。我办各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能,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相对合理,各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比较规范,总体执行有效,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具有较强的可持续性。

    ()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史志编纂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99万元,执行数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75.3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江岸年鉴》(2018卷)及实用手册编纂出版工作。二是启动湖北要览丛书《江岸要览》编纂工作。三是扎实开展党史三卷修改完善工作。四是完成组织史第六卷初稿编纂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党史三卷编纂时间过长,需等中央确定出版,地方志方可穿,目前此书暂未出版印刷;二是江岸要览由省地方志办公室统一部署,但编纂资金由各区自负,编纂经费尚未落实。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确保编纂著作按时出版;二是与区财政沟通,确保编纂经费落实。

街道志编纂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2018年初积极联系区考评办,将全区街道志编纂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之中,及时制定街道志编纂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于6月份和年底两次对街道志编纂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同时积极深入街道开展街道志业务培训,及时召开评审会对各街道编纂大纲逐一进行审核修改,对资料收集工作进行点对点指导,确保街道志编纂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截至2018年底全区街道均完成资料长编撰写,谌家矶街道志完成初稿。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街道志涉及年度时间较长,前期预算后出版、印刷成本上涨,部分街道反映前期申请经费不足,需要区财政追加编纂出版经费;二是各街道聘请人员工资撰稿工资发放标准不统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加强与区财政、各街道沟通协调,确保全区街道志工作稳步有序推进;二是加强与省、市地方志办公室沟通协调,请上级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地方志编纂工作报酬标准。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4万元,比2017年增加3.34万元,增长39.76%。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费用、日常办公及印刷耗材费用的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江岸年鉴》(2018卷)及实用手册编纂出版工作

区地方志办以打造精品良鉴为目标,严格制定年鉴编纂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全体供稿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对上百篇报送稿件反复审核修改,力争做到文字精练、准确、规范。创新年鉴框架设计,增设“专记”栏目,突出记载江岸区“双招双引”和“红色物业”工作经验及成果。以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为主线,将全区在发展创新中的亮点工作通过彩版进行充分展示。《江岸年鉴》(2018卷)共计66万字,11月正式印刷出版。此外,我办从2017年起以《江岸年鉴》为蓝本,创刊年鉴简明实用手册,每年通过8个版块浓缩年鉴基本资料和大事要闻,登载武汉各区主要指标比较,先后完成《江岸年鉴》实用手册3册,为社会各界了解江岸提供了快捷通道。

二、启动湖北要览丛书《江岸要览》编纂工作。

按照省地方志办的工作部署,确定“特色鲜明,优中选优”的编撰原则,以区志、年鉴和地情资料工作成果为基础,深入挖掘“老汉口,新江岸”特色信息,通过条目形式记述江岸由事物发端至2017年政治、文化、经济、社会等方面要事亮点,为读者提供一幅江岸地域全景检索式导引图,展现江岸特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魅力。全书预计10万余字左右,目前已完成第一稿编纂任务。

三、深入推进街道志编撰工作

2017年在全区全面启动街道志编纂工作后,2018年初积极联系区考评办,将全区街道志编纂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之中,及时制定街道志编纂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于6月份和年底两次对街道志编纂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同时积极深入街道开展街道志业务培训,及时召开评审会对各街道编纂大纲逐一进行审核修改,对资料收集工作进行点对点指导,确保街道志编纂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四、扎实开展党史三卷修改完善工作

党史三卷编纂工作启动以来,我办已进行了多次修改,仅市委党史研究室就为我们审核过两次。2018年我们主要围绕专家修改意见,深入拓展党史资料征编范围,强化对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点工作党史资料的补充征集,以把好政治关、史实关、文字关为重点,完成党史三卷第五轮近40万字的修改完善任务。下一步,将在区内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文稿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五、完成组织史第六卷初稿编纂工作

在全面征集区直各单位组织史资料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人集中向区五大家以及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等部门收集时限范围内机构及人事任免文件,并在反复核对机构及任免文件基础上,按照组织史编纂技术规则和体例要求完成初稿编纂工作,并将初稿分别发至各单位校对确认。截至年底,各单位已将校对的文稿确认盖章并返还我办,已对各单位返还的文稿进行了全面审核,完成了最终修改工作。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地方志编纂工作

完成《江岸年鉴》(2018卷)及实用手册编纂出版工作

区地方志办以打造精品良鉴为目标,严格制定年鉴编纂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全体供稿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对上百篇报送稿件反复审核修改,力争做到文字精练、准确、规范。创新年鉴框架设计,增设“专记”栏目,突出记载江岸区“双招双引”和“红色物业”工作经验及成果。以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为主线,将全区在发展创新中的亮点工作通过彩版进行充分展示。《江岸年鉴》(2018卷)共计66万字,11月正式印刷出版。此外,我办从2017年起以《江岸年鉴》为蓝本,创刊年鉴简明实用手册,每年通过8个版块浓缩年鉴基本资料和大事要闻,登载武汉各区主要指标比较,先后完成《江岸年鉴》实用手册3册,为社会各界了解江岸提供了快捷通道。

2

江岸要览编纂工作

启动湖北要览丛书《江岸要览》编纂工作。

按照省地方志办的工作部署,确定“特色鲜明,优中选优”的编撰原则,以区志、年鉴和地情资料工作成果为基础,深入挖掘“老汉口,新江岸”特色信息,通过条目形式记述江岸由事物发端至2017年政治、文化、经济、社会等方面要事亮点,为读者提供一幅江岸地域全景检索式导引图,展现江岸特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魅力。全书预计10万余字左右,目前已完成第一稿编纂任务。

3

基层地方志编纂工作督导

深入推进街道志编撰工作

 

2017年在全区全面启动街道志编纂工作后,2018年初积极联系区考评办,将全区街道志编纂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目标之中,及时制定街道志编纂工作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于6月份和年底两次对街道志编纂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同时积极深入街道开展街道志业务培训,及时召开评审会对各街道编纂大纲逐一进行审核修改,对资料收集工作进行点对点指导,确保街道志编纂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

4

党史编研

开展党史三卷修改完善工作

党史三卷编纂工作启动以来,我办已进行了多次修改,仅市委党史研究室就为我们审核过两次。2018年我们主要围绕专家修改意见,深入拓展党史资料征编范围,强化对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点工作党史资料的补充征集,以把好政治关、史实关、文字关为重点,完成党史三卷第五轮近40万字的修改完善任务。下一步,将在区内广泛征求意见,并对文稿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5

组织史编研

完成组织史第六卷初稿编纂

在全面征集区直各单位组织史资料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专人集中向区五大家以及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等部门收集时限范围内机构及人事任免文件,并在反复核对机构及任免文件基础上,按照组织史编纂技术规则和体例要求完成初稿编纂工作,并将初稿分别发至各单位校对确认。截至年底,各单位已将校对的文稿确认盖章并返还我办,目前已对各单位返还的文稿进行了全面审核,完成了最终修改工作。下一步将送区委组织部进行终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

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

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提租补贴()

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

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购房补贴()

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

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房的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

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党史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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