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 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1.9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9.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2.4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3.5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574.2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9.74万元,增长12%,主要是按照武汉市“十三五”规划的要求,根据全区常住人口测算,增加了本年度科普经费。
三、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574.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24万元,占100%。
四、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57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48万元,占41%;项目支出338.76万元,占59%。
五、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机构运行(项):反映科普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反映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
- 表一: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 表二: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 表三: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 表四: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x
- 表五: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xls
- 表六: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收入预算总表.xls
- 表七: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协会支出预算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