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1个行政单位组成,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16年减少29万元,下降7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财政代编预算,各单位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购置管理,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财政代编预算,各单位根据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安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改革后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未保留公务车辆。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