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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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08:43:00来源:区人大

 

 2016年度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

部门决算

 

2017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侯,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 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0、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织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3、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部门决算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总编制人数24人,其中:行政编制    24人。在职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23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

 

第二部分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271.94万元,支出总计1,271.9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20.33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271.9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271.9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7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75.74万元,占本年支出84.57%;项目支出196.2万元,占本年支出15.43%。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71.9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0.33万元,增长20.9%。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人员经费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16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71.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41%。其中:基本支出1,075.74万元,项目支出196.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84.62万元,主要用于档案化管理、人大宣传、培训、信访工作、结对共建、各工委会等人大常委会机关履职过程中正常事务运转的支出

2、人大会议经费41.35万元,主要用于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支出。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任务,加大支持力度。根据《组织法》的规定,召开了常委会及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提出审议意见等。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加快江岸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人大监督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人大监督工作支出。区人大常委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着眼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了财政预算监督、民生福祉监督、社会事业发展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加大对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力度,积极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4、人大代表经费50.23万元,主要用于市区两级代表开展代表活动、视察调研、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等代表工作支出。区人大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充分发挥了代表作用,强化了代表履职能力。同时,在促进社区建设、稳定群众思想、解决群众疾苦中,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了解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1,10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55%。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56.27万元,支出决算为71.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49%。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 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94.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 37.87万元,为预算的99.6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4.46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因公出国开展有关工作。

2016年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4.46万元。主要用于江岸区“中俄万里茶道与东方茶港文化”和江岸区历史风貌街区、中山大道商业第一街等项目进行推介和招商团组1个、2人次。通过此次推介,向世界展示了江岸地区“中俄万里茶道与东方茶港文化”和历史风貌街区丰富的文化底蕴,为江岸区的招商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01万元,为预算的82.17%;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10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01万元,为预算的82.17%,比预算减少4.9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2016年6月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其中:燃料费6万元;维修费14.53万元;过桥过路费1.94万元;保险费0.54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万元,为预算的4%,比预算减少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用于外省市人大到我区经验交流学习。

2016年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其中:外省市经验交流学习接待0.4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人大到我区经验交流学习的接待工作4批次    51人次(其中:陪同11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73万元,增长1.96%,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2.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18万元,降低34.61%,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降低11.1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根据工作需要,就我区“中俄万里茶道与东方茶港文化”和江岸区历史风貌街区、中山大道商业第一街等项目进行推介和招商,出访地点、人数、天数均比2015年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0万元,2015年增加29.35万元,增长45.12%。主要原因是经济科目分类调整,部分经费调入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度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月31日,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车辆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常委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反映各级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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