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7 15:20:00
| 来源: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2015年江岸区委办公室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
公务接待费的补充说明
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我单位已于2016年10月28日,按上级政府的相关要求,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现对我单位已公开的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中公务接待进行补充如下:
2015年江岸区委办公室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77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区到我区学习交流考察等接待工作(工作餐)5批次101人次(其中:陪同1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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