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7年度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区委日常工作的处理,区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安排,区委召开会议的会务安排和组织协调,承办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2、负责承办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负责工作计划、安排、总结、重要会议材料和向市委呈报的请示、报告以及区委领导同志交办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3、负责全区党委系统的信息工作。及时、准确、保密、全面地向市委和区委提供信息,反映动态情况,编写信息材、专题材料和综合材料;围绕区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依据。
4、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我区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上级和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群部门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5、按照中央、省、市总体部署和区委要求,研究确定全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政策措施、总体方案;统一部署全区性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6、指导检查全区机要、文书、保密工作。
7、负责区委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8、负责全区各级党委有关调研的组织、协调、指导。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决算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总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在职实有人数23人,其中:行政21人,工勤2 人(长期病休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920.7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2.82万元,增长42.11%,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专项工程建设。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20.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0.7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65.30万元,占本年支出72.26%;项目支出255.44万元,占本年支出27.74%。
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0.7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2.82万元,增长 42.11%。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专项工程建设。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667.32万元,支出决算为920.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7.98%。其中:基本支出665.3万元,项目支出255.4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196.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办机关行政运行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包括办公设备更新维护、开展专项工程建设、公务接待、业务培训、后勤保障、体检、老干活动等支出,为进一步推进区委日常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2)大型会议和培训专项工作经费35.15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区党代会、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其他全区性大会等会议,以及全区性重要活动、专项调研等。
(3)推进全区重大项目落实工作和信息政研等工作经费24.04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改革举措在我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市、区绩效目标和区党代会工作报告分解任务的落实、协调等,开展十九大系列学习、调研活动及党内法规备案工作等。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608.13万元,支出决算为842.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8.58%。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59.19万元,支出决算为66.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88%。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5.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4.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区委办公室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为预算的77.7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的116.57%;其中:
(1)本年度没有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8万元,为预算的116%,比预算增加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全区重大活动租赁用车增多,公车维修维护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基层调研和重点工程、项目一线调度,其中:租车费0.7万元;燃料费1.3万元;维修费1.47万元;过桥过路费0.12万元;保险费0.43万元;其他运维支出等0.06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为预算的43.75 %,比预算减少2.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
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75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1.75万元,主要用于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考察团、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考察团等接待工作4批次193人次其中陪同18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13万元,降低20.7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7万元,降低47.49%,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1.56万元,增长821.0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外省市区来我区考察增多。
八、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8万元,比2016年增加1.75万元,增长3.5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13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24.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有效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
“身在兵位,胸为帅谋”。区委办公室始终坚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切实承担起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的重要职能,履行好提高全区党办系统“三服务”工作水平的主体责任。制发了《2017年区委常委会会议部分议题安排》、《2017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等文件,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常委会的“第一议题”,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利用街道“赛亮点、拼业绩、争先进”交流会、街道书记工作汇报会、区直部门“三比三争”创新项目交流会等平台,层层传导压力,有效增强各级各部门落实好区委重要决策部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抓落实基本职能,对区党代会、区委会议决策部署的工作一律开展督查,对区委领导的批示件一律现场督办,今年以来共督查督办事项200余件,发督办通报13期,有效维护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营造拼搏赶超发展态势,组织召开全区拼搏赶超交流会8次,专项督查9次,我区在全市拼搏赶超交流会上发言3次,有效推动了全区各项工作拼搏赶超、走在前列。建立区级领导干部及区管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台账制度,实行区委常委、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区直部门及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常委会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制度。
二、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实施重大改革项目区领导“领衔制”,确定了13项区领导领衔推进重点改革项目,区级领导负责重大改革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实施,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严格落实区委统一部署,确定了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群团改革等37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年度改革任务。聚焦创新改革,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15次,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审议了《关于推进“红色物业”融入社区治理的意见(试行)》、《关于2017年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汇报》等改革文件。开展领导干部交叉体验“三办”改革活动,发现问题86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力的14家单位予以通报。制定了全区深化改革专项考评办法,开展重点改革项目推进情况现场督察20余次。
三、成功筹备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二次年会
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高标准、高水平”的办会要求,众志成城,敢于担当,大会于12月18日成功召开,会务工作得到了区委主要领导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大会程序统筹到位。第一时间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依规操作,通力协作,严格把控时间节点,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反复推演关键环节,确保了大会的顺利召开。报告起草精益求精。起草组历时1个多月紧张工作,召集40家区属单位分类座谈,集思广益,反复推敲,经5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党代会年会报告,报告整体主题鲜明突出、结构科学合理、言精炼平实,与会代表一致称赞“凝聚力量、振奋人心”。会务组织精准高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力求会议庄重节俭。会议期间专门抽调办公室精干队伍充实一线,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交通秩序、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无缝对接,会务服务井然有序,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四、全面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一年来,办公室领导班子始终坚持高标准要求、高起点运行、高水平发展,高要求落实,坚持“白加黑”、“五加二”,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驰而不息做好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编发《江岸动态》160余期,市委办公厅采用信息60余条;进一步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紧急信息联动机制,未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以文辅政、精准发力,把调查研究作为发挥参谋辅政的重要手段,着力提高综合性文稿的针对性,组织起草区委重要文稿60余篇,均做到了提供及时准确,服务高质高效。严格规范制发文件,按照“有文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 2017年以区委名义制发文件55份,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18件,全部上报市委备案并通过备案审查,合法合规率100%。协助区委领导抓好信访工作,全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在市拼搏赶超交流会上做了发言。日常工作高效有序,有效加强保密工作和机要密码工作检查指导,保证了党委政令指示安全畅通,全区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在资产管理、财务报销、车辆保障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失误,充分保障了区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1、强化学习教育。坚持中心组集体学习、党支部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学习20余次,相关区领导和区委办班子成员主题讲授廉政党课7次,重点研学了十九大报告、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陈一新书记关于整治“新衙门”作风的指示精神等,认真观看《将改革进行到底》、《巡视利剑》等大型政论专题片,更加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积极开展业务学习和延伸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运用理论推动实际工作的能力,确保始终能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思路能与中心工作合拍。
2、改进工作作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分管部门作风建设,区委办公室机关作风建设率先在全区进行公开承诺,并就相关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科室,确保精简全区性会议、控制发文数量和文件简报篇幅不打折扣,治理庸、懒、怠等问题不手软,有效解决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新衙门作风”。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双万双联”活动,切实为困难党员、群众和辖区企业排忧解难。
3、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班子成员带头示范,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真正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用实际行动体现“四个意识”要求。定期召开区委办主任办公会扩大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深入传达学习中央和区委、区纪委有关精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将财务和人事工作交给副主任分管,明确各科室负责人管好本部门纪律作风。把纪律挺在前面,重大节假日之前都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廉政教育,对不准收受礼金礼品、不准公款购买节日物资、不准公款旅游、不准公车私用等禁令进行重申,使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区委办工作人员没有违反廉洁从政相关规定。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有效协助区委落实主体责任 | 坚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切实承担起协助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的重要职能,履行好提高全区党办系统“三服务”工作水平的主体责任。 | 制发了《区委常委会会议部分议题安排》、《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等文件,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常委会的固定议题、“第一议题”,确保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利用街道“赛亮点、拼业绩、争先进”交流会、街道书记工作汇报会、区直部门“三比三争”交流会等平台,层层传导压力,有效增强各级各部门落实好区委重要决策部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营造拼搏赶超发展态势,组织召开全区拼搏赶超交流会8次,专项督查9次,我区在全市拼搏赶超交流会上发言3次。建立区级领导干部及区管干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台账制度,实行区委常委、区政府党员副区长、区直部门及街道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常委会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制度。切实履行抓落实基本职能,今年以来共督查督办事项200余件,发督办通报13期,有效维护了制度严肃性和权威性。 |
2 | 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 聚焦创新改革,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协调解决改革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着力规范改革工作程序,督促抓好重点特色改革项目,切实保障全区市级、区级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 实施重大改革项目区领导“领衔制”,确定了13项区领导领衔推进重点改革项目,区级领导负责重大改革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实施,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严格落实区委统一部署,确定了招商引资“一号工程”、群团改革等37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年度改革任务。聚焦创新改革,召开改革领导小组会议15次,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审议了《关于推进“红色物业”融入社区治理的意见(试行)》、《关于2017年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汇报》等改革文件。开展领导干部交叉体验“三办”改革活动,共发现问题86个,及时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力的14家单位予以全区通报。制定了全区深化改革专项考评办法,开展重点改革项目推进情况现场改革督察20余次。 |
3 | 成功筹备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二次年会 | 在区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高标准、高水平”的办会要求,众志成城,敢于担当,确保大会成功召开。 | 大会程序统筹到位,第一时间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小组依规操作,通力协作,严格把控时间节点,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反复推演关键环节,确保了大会的顺利召开。报告起草精益求精,起草组历时1个多月紧张工作,召集40家区属单位分类座谈,集思广益,反复推敲,经5易其稿,最终形成了党代会年会报告,报告整体主题鲜明突出、结构科学合理、言精炼平实,与会代表一致称赞“凝聚力量、振奋人心”。会务组织精准高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力求会议庄重节俭。会议期间专门抽调办公室精干队伍充实一线,细化工作流程,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交通秩序、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无缝对接,会务服务井然有序,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 |
4 | 全面加强日常工作管理 | 始终坚持高标准要求、高起点运行、高水平发展,高要求落实,坚持“白加黑”、“五加二”,圆满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 | 驰而不息做好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编发《江岸动态》160余期,市委办公厅采用信息60余条;进一步健全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紧急信息联动机制,未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以文辅政、精准发力,把调查研究作为发挥参谋辅政的重要手段,着力提高综合性文稿的针对性,组织起草区委重要文稿60余篇,均做到了提供及时准确,服务高质高效。严格规范制发文件,按照“有文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2017年以区委名义制发文件55份,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18件,全部上报市委备案并通过备案审查,合法合规率100%。协助区委领导抓好信访工作,全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在市拼搏赶超交流会上做了发言。日常工作高效有序,有效加强保密工作和机要密码工作检查指导,保证了党委政令指示安全畅通,全区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在资产管理、财务报销、车辆保障等方面,未出现重大失误,充分保障了区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
5 |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保持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使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 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按省市纪委要求,将财务和人事工作交给副主任分管,明确各科室负责人管好本部门纪律作风。把纪律挺在前面,重大节假日之前都召开干部大会进行廉政教育,对不准收受礼金礼品、不准公款购买节日物资、不准公车私用等禁令进行重申,使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区委办工作人员没有违反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认真执行干部政策法规,坚决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区委办公室没有出现违规用人等问题。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委办公室机关作风建设率先在全区进行公开承诺,并就相关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科室,确保精简全区性会议、控制发文数量和文件简报篇幅不打折扣,有效解决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新衙门作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8张表格以Excel表格形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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