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区委日常工作的处理,区委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安排,区委召开会议的会务安排和组织协调,承办区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作。
2、负责承办区委、区委办公室文件;负责工作计划、安排、总结、重要会议材料和向市委呈报的请示、报告以及区委领导同志交办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3、负责全区党委系统的信息工作。及时、准确、保密、全面地向市委和区委提供信息,反映动态情况,编写信息材、专题材料和综合材料;围绕区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和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决策提出建议、提供依据。
4、负责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我区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上级和领导批办事项的督促检查;负责全区党群部门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5、按照中央、省、市总体部署和区委要求,研究确定全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政策措施、总体方案;统一部署全区性重大改革;统筹协调处理全局性、长远性的重大改革问题;指导、推动、督促重大改革政策措施的组织落实。
6、指导检查全区机要、文书、保密工作。
7、负责区委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
8、负责全区各级党委有关调研的组织、协调、指导。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总编制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行政19人,工勤2 人(长期病休1人),退休人员8人。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27.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3.29万元,增长(下降)10.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减少专项工程建设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27.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27.4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94 万元,占本年支出83.38%;项目支出137.51万元,占本年支出16.62%。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27.4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29万元,下降10.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减少专项工程建设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7.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3.29万元,下降10.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减少专项工程建设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27.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8.73万元,占82.0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8.71万元,占10.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1万元,占7.25%;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6.22万元,支出决算为82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4%。其中:基本支出689.94万元,项目支出137.5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34.7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办机关行政运行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包括办公设备更新维护、公务接待、业务培训、后勤保障等支出,为进一步推进区委日常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2)大型会议和培训专项工作经费34.57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区党代会、区委全会、区委常委会、其他全区性大会等会议,以及全区性重要活动、专项调研等。
(3)推进全区重大项目落实工作和信息政研等工作经费29.65万元。主要用于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改革举措在我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市、区绩效目标和区党代会工作报告分解任务的落实协调,开展调研活动及党内法规备案等工作。
(4)专项改造经费38.5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设备系统建设改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616.19万元,支出决算为678.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5%,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正常调整,人员经费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8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6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6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8.0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71%;其中:
(1)本年度没有购置(更新)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71%,比年初预算增加3.6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维修维护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基层调研和重点工程、项目一线调度,其中:燃料费2.05万元;维修费4.12万元;过桥过路费0.09万元;保险费0.5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比年初预算减少3.6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用于外省市交流接待。
2018年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23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工作交流的接待工作3批次22人次(其中:陪同7人次)。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18万元,增长20.2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万元,增长66.18%,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1.52万元,下降86.86%。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64.22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大型会议和培训专项工作经费和推进全区重大项目落实工作和信息政研等工作经费完成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大型会议和培训专项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万元,执行数34.57万元,完成预算的86.43%。主要产出效果:一是按照”高规格、高标准、高水平“的办公要求,成功筹备召开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等全区各类大型会议。二是有效控制会议及文件数量,确保会议有效率、有质量。2018年以区委名义召开全区性会议总量控制在30次以内,实际召开28次;以区委名义制发文件总量控制在80份以内,实际发文67份,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三是对区直单位保密宣传教育覆盖率、密码安全率、通信畅通率、电报办结准确率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率100%,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四是进一步健全区委工作规则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懂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全面完成年度法治建设任务。
推进全区重大项目落实工作和信息政研等工作经费:预算30万元,执行数29.65万元。完成预算的98.83%。主要产出效果:一是聚焦省委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41个问题以及5个专项检查反馈的具体问题,牵头制定“1+5”整改工作方案,明确12家整改牵头单位,责任领导由区级领导担任,量化、细化、实化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清单,每周召开调度会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先后6次向区委专题汇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条条见成效。2018年底,顺利完成省委巡视组回访督查工作,我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完成率达到87.8%。二是市、区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在我区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事项及市、区领导批办件回告率目标值98%,实际回告率为98%;办结率目标值95%,实际办结率96%,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三是上报市委办公厅信息总数300余条,被采用信息数量合格值60篇以上,实际采用76篇,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四是撰写综合文稿、报告、总结全区典型经验材料数,合格值25篇以上,实际完成120篇,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五是调研、信息文稿被区委领导批示或上市级(含)以上报刊量目标值4篇以上,实际采用5篇,均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述:完成情况良好。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38.06万元,比2017年减少12.82万元,下降25.2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在服务区委工作大局中积极参谋辅助。
把调查研究作为发挥参谋辅政的重要手段,按照区委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大学习深调研正作风真落实”主题活动,在全区上下形成重调研、勤思考、善谋划的良好氛围,形成“关于加快江岸区全域旅游大发展的思考”等160多篇高质量调研报告,为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通过主题活动,全区各单位推动解决企业重大问题100多个,处理信访问题6900多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4300多个,收集解决居民“三最”问题2200多个。
坚持把改革责任扛在肩上,任务抓在手上,推动我区重点改革项目落地见效。2018年我区“三办”改革成果被人民日报、央视焦点访谈等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教育领域获批教育部中部教育现代化实验区;“社区主题活动日”改革经验在中宣部《党建》杂志上推广;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新突破,百步亭社区党委书记茅永红获评“改革先锋”称号。
着力做好信息工作,为区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江岸动态》、《每日专报》编审工作,形成有思想、有价值、有分量的决策信息。切实做好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截至2018年11月,被市委综合信息室采用74条,排名全市中心城区第二。
二、在服务区委工作大局中狠抓督查落实。
紧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江岸真正落地生根。重点督查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转化为推动江岸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长江大保护”工作成绩显著,“三大攻坚战”稳步推进,亮点区块打造、新旧动能转换等高质量发展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年民生投入持续增长。
狠抓领导指示批示办理专项督查。2017年以来,我区共收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4件,市委主要领导批示8件。2018年底,我们对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回头看”,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除具体事项批示件外,还对军运会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进行了重点跟踪督查。
积极探索创新大督查工作机制。从全区重点绩效目标单位选派10名督查员,受区委办公室工作委派,负责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推进的督查。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专项清理,清理项目数达44%以上。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加强对区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研究提出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58个项目计划。
狠抓日常督查督办。实现督查工作“两个一律”,即区党代会年会目标任务一律督办,区委常委会会议议定事项一律督办,联合区考评办、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加强跟踪督办,督查督办结果每季度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方位精准服务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狠抓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督查。制定“1+5”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12月14日,顺利完成省委第七巡视组回访督查工作,3个月以来,我区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完成率达到85%以上。获得省委第七巡视组充分肯定。
三、在服务区委工作大局中做好协调保障
对全区中心工作和区委主要领导活动进行统筹协调,切实承担起协助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能,履行好全区党办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党办系统“三服务”工作水平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文电传输、指示传达、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度,确保区委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文风会风,治理“文山会海”。加强全区性会议统筹,在年度会议计划基础上,制定月会议计划和周会议安排,每月底统计本月会议数量、时间以及同期比对情况向全区公布。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篇幅,规范发文。
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下备一级”工作。8月29日召开全区党办系统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专题培训会,邀请市委法规室同志作专题辅导,对备案工作进行布置。目前已完成对8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
切实履行全区密码保密工作的领导职责。全年未发生一起压误、错办和泄密事故。区委机要局的机要文化墙获得全省机要密码系统二等奖。坚持制度化常态化的业务培训、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在服务区委工作大局中积极参谋辅助 | 坚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进行统筹谋划、综合协调,切实做好调查研究、改革、信息等工作 | 1、按照区委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大学习深调研正作风真落实”主题活动,完成“关于加快江岸区全域旅游大发展的思考”等160多篇高质量调研报告。2、推动解决企业重大问题100多个,处理信访问题6900多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问题4300多个,收集解决居民“三最”问题2200多个。3、2018年我区“三办”改革成果被人民日报、央视焦点访谈等媒体多次宣传报道;教育领域获批教育部中部教育现代化实验区;“社区主题活动日”改革经验在中宣部《党建》杂志上推广;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新突破,百步亭社区党委书记茅永红获评“改革先锋”称号。4、做好《江岸动态》、《每日专报》编审工作,形成有思想、有价值、有分量的决策信息。切实做好重大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截至2018年11月,被市委综合信息室采用74条,排名全市中心城区第二。 |
2 | 在服务区委工作大局中狠抓督查落实 | 紧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江岸真正落地生根。重点督查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转化为推动江岸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 1、2018年底,我们对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回头看”,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除具体事项批示件外,还对军运会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工作进行了重点跟踪督查。2、积极探索创新大督查工作机制。从全区重点绩效目标单位选派10名督查员,受区委办公室工作委派,负责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推进的督查。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专项清理,清理项目数达44%以上。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加强对区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研究提出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58个项目计划。3、狠抓日常督查督办。实现督查工作“两个一律”,即区党代会年会目标任务一律督办,区委常委会会议议定事项一律督办,联合区考评办、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加强跟踪督办,督查督办结果每季度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全方位精准服务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4、狠抓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督查。制定“1+5”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 |
3 | 在服务区委工作大局中做好协调保障 | 对全区中心工作和区委主要领导活动进行统筹协调,切实承担起协助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能,履行好全区党办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党办系统“三服务”工作水平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值班值守、文电传输、指示传达、后勤服务等工作制度,确保区委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 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文风会风,治理“文山会海”。加强全区性会议统筹,在年度会议计划基础上,制定月会议计划和周会议安排,每月底统计本月会议数量、时间以及同期比对情况向全区公布。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和篇幅,规范发文。2、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下备一级”工作。8月29日召开全区党办系统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专题培训会,邀请市委法规室同志作专题辅导,对备案工作进行布置。目前已完成对8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3、切实履行全区密码保密工作的领导职责。全年未发生一起压误、错办和泄密事故。区委机要局的机要文化墙获得全省机要密码系统二等奖。坚持制度化常态化的业务培训、技术比武和岗位练兵,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8张表格以Excel表格形式上传)
公开联系人:周桂华 联系电话:027-8273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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