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
部门决算
联系人:卢玉婷 联系电话:82738752
2019年10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江岸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江岸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是区委、区政府主管台湾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
2、负责协助区委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联系,认真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政策;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新一代的代表人物。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加大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4、研究贯彻、检查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协调非公有制经济与各方面的重大关系;对工商联党组实行领导。
5、负责研究贯彻、检查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及宗教界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6、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全区对台工作;承担区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开展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社团和重点代表人物;指导区侨务工作。
8、负责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提出政策性建议。
9、负责开展全区统一战线理论的学习、宣传、教育、研究工作;负责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领导区总商会、区海外联谊会、区台胞台属联谊会、区知识分子联谊会、区黄埔同学会。
11、负责统战系统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总编制人数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7人,工勤 1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70.2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92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发放。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0.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2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6.27万元,占本年支出54.50%;项目支出213.98万元,占本年支出45.5%;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0.2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6.92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发放。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0.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6.92万元,下降 7.2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0.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7.91万元,占91.0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7.53万元,占5.85%;主要用于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1万元,占3.15 %;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9.87万元,支出决算为47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8%。其中:基本支出256.27万元,项目支出213.9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业务工作经费68.98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召开民主协商会、双月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党外代表人士学习、培训工作;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对台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社团和重点代表人物;开展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开展全区统一战线理论的学习、宣传、教育、研究工作等,促进了全区统一战线和谐发展,加强了全区民主政治建设。
2、专项工作经费145万元。主要用于区各民主党派、区知联会、区台联会、区海联会、区黄埔同学会等组织的活动支出、参政议政等,促进基层民主党派组织、统战社团的自身建设,发挥其在反映社会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对外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467.78万元,支出决算为4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发放。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2.09万元,支出决算为2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0%,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公积金金额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或退休,职业年金增加。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活动。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7万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无因公出境活动。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213.98万元。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213.98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总体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5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9.98万元,执行数为213.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和教育;二是贯彻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三是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四是强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五是持续开展两岸青少年交流活动。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党派工作经费使用还需进一步规范。
5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述:对于我部承担的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评得分95.5分。做到了按照区委要求开展各种统战活动;做到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了经费支出合理合规。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1万元,比2017年减少1.19万元,下降7.6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发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方面
根据区委安排,分别就红色物业工作情况,新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全域旅游发展情况,《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江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讨论稿)起草情况等内容听取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
二、民主党派工作方面
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支持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政治协商职能,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方面
成立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以汉口文创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为依托,指导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积极探索“互联网+统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新路径。
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方面
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积极物色发现新的党外人才,完善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库,调整充实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
五、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方面
重点组织青少年、教育、经贸、基层等领域参访团队到我区开展交流活动。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协调服务台胞台属,树立江岸首善之区形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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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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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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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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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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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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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政党协商计划,组织召开政党协商座谈会,党外人士意见建议、调研报告等被上级部门批示、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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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了《区委统战部关于2018年区委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议题安排》。就红色物业工作情况,新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全域旅游发展情况,《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江岸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讨论稿)起草情况等内容听取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区致公党撰写的《关于破解制约和影响长租公寓市场发展瓶颈的建议》、《关于完善长租公寓土地、税收、消防等政策的建议》两篇社情民意分别得到市委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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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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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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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立联系交友制度,加强党派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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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现江岸民主党派成员立足本职、双岗建功的风采,编印了江岸区党外代表人士风采录,并在《长江日报》专版登载。召开民主协商会4次,就相关工作听取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为党外人士搭建了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平台。制发《区委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的意见》,区领导均与区各民主党派负责人结对交友,定期联系。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工作,帮助党外代表人士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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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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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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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区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打造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创新实践基地示范项目,建立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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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大会召开。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员、江岸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章程(草案)》和《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在青岛路平和打包厂建立了“汉口文创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建立134名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成的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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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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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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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积极物色党外后备人才,完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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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举办2018年度基层统战工作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培训班,全区各街道分管领导、统战干部,部分社区兼职统战委员,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以及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员代表近百人参加了培训。7月,举办2018年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培训班,近40名区新联会会员参加培训。8月,联合区工商联、团区委、区新联会共同组织2018年江岸青年创新创业训练营暨江岸新民营经济培训班,来自江岸辖区的50名优秀新的社会阶层创业青年参加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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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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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海外统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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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交流交往,打造宣传基地,做好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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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辖区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开展两岸青少年交流活动,积极与台湾中小学开展体育、教育、文化等多领域的交流交往活动。成功举办第二届汉苗“亲亲宝贝”亲子夏令营。大力支持育才怡康小学涉台教育基地建设。组织举办第二届“武汉大学生文创大赛台湾分赛区”活动,邀请台湾获奖团队参访我区,积极招才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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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8张表格以Excel表格形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