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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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5 17:00:00来源:江岸区委统战部







2019年度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

部门决算








20201015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岸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全区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加挂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

2、负责协助区委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保持联系,认真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政策;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选拔新一代的代表人物。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加大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4、研究贯彻、检查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协调非公有制经济与各方面的重大关系;对工商联党组实行领导。

5、负责研究贯彻、检查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影响民族关系及宗教界稳定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6、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全区对台工作;承担区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统一领导全区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

8、负责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掌握政策,协调关系,举荐人才,提出政策性建议。

9、负责开展全区统一战线理论的学习、宣传、教育、研究工作;负责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各单位、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领导区总商会、区海外联谊会、区台胞台属联谊会、区知识分子联谊会、区黄埔同学会。

11、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区工商联工作。

12、负责统战系统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总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在职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10人,工勤1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15.6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7.7万元,增加34.00%,主要原因是结构改革,部门合并,专项工作业务增加。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1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5.6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01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5万元,占本年支出37.84%;项目支出631.30万元,占本年支出62.16%


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5.6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7.7万元,增加34.00%,主要原因是结构改革,部门合并,专项工作业务增加。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5.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7.7万元,增加34.00%,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业务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5.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1.51万元,占90.7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0.88万元,占3.04%主要用于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0万元,占2.18%主要用于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8.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1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83%。其中:基本支出384.35万元,项目支出631.3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不含保密工作):

1一般行政事务经费239.47万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召开民主协商会、双月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党外代表人士学习、培训工作;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区对台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有关社团和重点代表人物;开展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开展全区统一战线理论的学习、宣传、教育、研究工作等,促进了全区统一战线和谐发展,加强了全区民主政治建设。

2统战事务经费361.15万元。主要用于区各民主党派、区知联会、区台联会、区海联会、区黄埔同学会等组织的活动支出、参政议政等,促进基层民主党派组织、统战社团的自身建设,发挥其在反映社会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对外交往方面的积极作用。争创全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宗教专项工作学习培训、宗教界代表人士及骨干力量工作、传统宗教节庆活动安全保障及宗教活动场所慰问、处理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慰问工作、宗教工作接待等。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18.84万元,支出决算为9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业务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5.17万元,支出决算为4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公积金金额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6.93万元,支出决算为2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54%,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或退休,职业年金增加。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4.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8.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5.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本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3%,其中:

1.因公出国()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3.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有因公出境安排

2019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因公出国() 2人次,实际发生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赴台进行农业、文化、经贸考察。通过实地参访交流加强文化交流、经验学习和情感交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8增加3.2万元,增加100%,其中因公出国()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有因公出境活动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5个,资金631.30万元。组织对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631.30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符合国家政策,绩效目标基本合理;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总体执行有效,资金使用合规;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5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0.49万元,执行数为631.30万元,完成预算的233.9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组织开展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研究、宣传和教育二是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三是强化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四是持续开展两岸青少年交流活动;五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民族宗教领域平安稳定工作。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党派工作经费使用还需进一步规范。

5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述:对于我部承担的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自评得分95.5分。做到了按照区委要求开展各种统战活动;做到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了经费支出合理合规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支25.612018年增加5.64万元,增长28.2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共有车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四)2019年因机构改革,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与江岸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合署办公,财务合并。



第三部分 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方面

根据区委安排,分别分别就我区军运会保障工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江岸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区委工作报告、区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通报,并征求全区各民主党派和区新联会代表人士的意见。

        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方面

       积极打造“汉口文创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探索“互联网+统战”工作新路径,严格按照《武汉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重点项目(区域)建设标准》,对标做好基地创建工作,相关标识、铭牌、展板、灯箱及其他氛围营造工作已全面完成。

        三、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方面

       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积极物色发现新的党外人才,完善党外代表人士信息库,调整充实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

四、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方面

重点组织青少年、教育、经贸、基层等领域参访团队到我区开展交流活动。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协调服务台胞台属,树立江岸首善之区形象。

五、民族宗教工作方面

协调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引导辖区少数民族经营户守法经营,组织开展新疆籍务工人员通用语言文化培训,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宗教专项工作学习培训,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及骨干力量,积极稳妥保障各宗教传统节庆活动平稳有序。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制定政党协商计划,组织召开政党协商座谈会,党外人士意见建议、调研报告等被上级部门批示、采纳

发了《区委统战部关于2019年区委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议题安排》。就我区军运会保障工作、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江岸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区委工作报告、区两会上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通报,并征求全区各民主党派和区新联会代表人士的意见。各民主党派被全国、省、市政协,各民主党派中央,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采纳各类调研报告、社情民意、意见建议或其他50余条。

2

新阶人士工作

创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工作基地

  积极打造“汉口文创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探索“互联网+统战”工作新路径,严格按照《武汉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践创新基地重点项目(区域)建设标准》,对标做好基地创建工作,相关标识、铭牌、展板、灯箱及其他氛围营造工作已全面完成。

3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积极物色党外后备人才,完善数据库

 7月,举办2019年江岸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9月,举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培训班,参观塔子湖体育中心军运会赛事场馆,了解辖区军运会赛事场馆建设进展等情况。1210-11日,在江岸区社会主义学校举办2019年江岸区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区各民主党派70名中青年骨干成员参加培训。

4

港澳台侨工作

加强交流交往,打造宣传基地,做好协调服务

  1月,举办江岸区台胞台属联谊会、海外联谊会新春联谊活动。6月,台北院子“新侨驿站”和百步亭社区“侨之家”顺利揭牌,江岸首家为辖区归国华人、华侨服务的平台及侨联界高标准活动场所正式成立。百步亭社区“侨之家”被省侨联评为“四星级侨之家”。12月,组织推荐台湾地区大学生代表参加第三届“武汉大学生文创大赛”活动。协调解决台胞台属、归侨侨眷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

民族宗教工作

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平稳有序

  协调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引导辖区少数民族经营户守法经营,组织开展新疆籍务工人员通用语言文化培训,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宗教专项工作学习培训,培养宗教界代表人士及骨干力量,积极稳妥保障各宗教传统节庆活动平稳有序。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统战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统战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宗教事务():用于反映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附件: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统战部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8张表格以Excel表格形式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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