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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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14:58:00来源: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

2016年度

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

 

2017年1030

 

 

 

        目  

第一部分  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制定全区性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安排;培训基层理论骨干。

2、负责引导全区社会舆论,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加强与中央省市新闻单位联系,宣传江岸;协调处理有关新闻宣传的事项。

3、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的生产、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区文体局和区文联的工作实施政治方向、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协调。

4、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结推广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5、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对外宣传基础设施建设。

7、负责江岸政务微博的开通、发布、管理工作,收集、整理、转办、回复网民诉求;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工作,做好全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和处置工作,加强网上舆论引导。

8、配合组织部做好宣传文化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知识分子和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

9、负责贯彻执行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部门制订发展宣传文化事业的有关政策、法规。

10、参与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国防教育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总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7人,工勤1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653.05万元,支出总计 653.0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236.65万元,增长56.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53.0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53.0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653.0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0.02 万元,占本年支出 35.22%;项目支出 423.03 万元,占本年支出64.78%。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3.0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6.65万元,增长 56.83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和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 421.03万元,支出决算为653.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155.11%。其中:基本支出230.02万元,项目支出423.0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部门工作经费:20.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委宣传部机关行政运行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包括维护办公设备、后勤保障、结对帮扶工作等支出。

(2)理论教育工作经费:11.2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组织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订阅理论教育学习资料。

3)新闻外宣、舆论引导及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经费:362.26 万元,与《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推出系列专题报道,宣传江岸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及党的建设工作领域取得的成绩及经验,用于全区新闻发布、宣传江岸好新闻评选表彰、对外宣传、党报党刊征订宣传工作及网络舆情宣传、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经费。

4)社会宣传工作经费:25.64 万元,主要用于武汉城市精神等公益广告宣传和社区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报告团巡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及先进典型宣传,舆情信息、宣传思想工作评比表彰。

5)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经费: 3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十三五”文化产业规划课题,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资金支持项目专家评审工作。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407.29万元,支出决算为634.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55.80 %。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3.74万元,支出决算为18.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4.57 %。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 15.5万元,支出决算为2.28万元,为预算的14.7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2.22 万元,为预算的 21.14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10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22万元,为预算的21.14%,比预算减少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其中:租车费0.17万元;燃料费0.71万元;维修费0.3万元;过桥过路费0.08万元;保险费0.95万元;停车费0.0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为预算的1.2%,比预算减少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用于接待五峰县新闻考察团来江岸区采访。

2016年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0.06万元。其中:外市交流接待0.06万元,主要用于五峰县新闻考察团的接待工作批次12人次(其中:陪同 2 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2万元,降低 58.39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3万元,降低52.26%,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77万元,降低 92.77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4万元,比2015年减少2.40万元,降低13.23%。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中共江岸区委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月31日,部门名称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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