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
宣传部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2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制定全区性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安排;培训基层理论骨干。
(二)负责引导全区社会舆论,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加强与中央省市新闻单位联系,宣传江岸;协调处理有关新闻宣传的事项。
(三)指导全区精神产品的生产、群众文化活动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区文体局和区文联的工作实施政治方向、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协调。
(四)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措施、对策;指导和组织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结推广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管理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部署全区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的中心任务和方针、政策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的社会宣传工作;指导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
(六)负责指导、规划、部署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对外宣传基础设施建设。
(七)负责江岸政务微博的开通、发布、管理工作,收集、整理、转办、回复网民诉求;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网络舆情信息管理工作,做好全区网络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和处置工作,加强网上舆论引导。
(八)统筹组织全区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推动网络阵地和网络文化建设,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协调处理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协调处理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负责指导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培训、指导各街道、各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九)配合组织部做好宣传文化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知识分子和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工作。
(十)负责贯彻执行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部门制订发展宣传文化事业的有关政策、法规。
(十一)参与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国防教育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总编制人数1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其中:行政9人,工勤1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
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13.8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51.46万元,增长249.04%,主要原因:一是组织策划大型宣传思想文化活动,深化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加大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力度;二是根据属地原则,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下拨了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企业奖励资金由本单位拨付给本辖区相关文化企业。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13.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3.8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1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49万元,占本年支出19.24%;项目支出1303.33万元,占本年支出80.76%;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3.8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1.46万元,增长249.04%。主要原因:一是组织策划大型宣传思想文化活动,深化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加大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力度;二是根据属地原则,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下拨了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企业奖励资金由本单位拨付给本辖区相关文化企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3.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51.46万元,增长249.04%。主要原因:一是组织策划大型宣传思想文化活动,深化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加大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力度;二是根据属地原则,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下拨了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企业奖励资金由本单位拨付给本辖区相关文化企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13.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2.91万元,占77.64%;人员工资和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万元,占18.59%;省、市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37.03万元,占2.29%;提租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8万元,占1.48%;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4.26万元,支出决算为161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07%。其中:基本支出310.49万元,项目支出1303.3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 部门工作经费:17.05万元,主要成效:保障了区委宣传部各项日常工作正常、平稳、有序运转。
2. 理论教育工作经费:12.59万元,主要成效:切实发挥中心组学习引领作用,组织全区机关干部开展“大学习”,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
3. 新闻外宣、舆论引导及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经费:946.43万元,主要成效:建成以报纸、电视、网络、微电影、网红直播等多形式、立体化宣传矩阵,中央省市媒体2000余次宣传报道江岸。
4. 社会宣传工作经费:26.06万元,主要成效: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汉城市精神等公益广告宣传和社区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宣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及先进典型宣传等,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
5. 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成效: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对2018年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资金29个拟支持候选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将“正能量短视频系列制作”等22个项目列为2018年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资金支持项目。
6. 省市拨付的文化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主要成效:文化产业集聚规模效应日益凸显,文化产业支柱性地位更加巩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63.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38%,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组织策划大型宣传思想文化活动,深化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加大新闻宣传、对外宣传力度;二是根据属地原则,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下拨了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本单位拨付给本辖区相关文化企业。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属地原则,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下拨了2018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本单位拨付给本辖区相关文化企业。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0.86万元,支出决算为3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公积金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出,职业年金增加。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67%,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年初预算增加5.39万元,主要原因是组团赴英国、芬兰开展城市形象推介系列活动。
2018年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5.39 万元。其中:住宿费0.81万元、旅费3万元、伙食补助费0.35万元、杂费1.23万元。主要用于赴芬兰和英国开展城市形象推介国际交流与合作团组1个、1人次。通过上述出访活动,向世界推介了武汉市、江岸区发展情况和政策环境,宣传武汉文化旅游资源,推介长江左岸创意设计城项目。传播了江岸声音,提升了江岸在海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落实中央、省、市、区相关精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了节约,控制了相关支出。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5.39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5.39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组团赴英国、芬兰开展城市形象推介系列活动。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986.28万元。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986.28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我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整体支出财务管理规范。2018年的预算收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严格按规定用途安排支出并进行核算。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理论教育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20万元,执行数为12.59万元,完成预算的112.41%。主要产出和效果: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个坚决维护”作为主线,贯穿全过程。共组织8场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29次区委中心组专题研学。扎实推进理论、百姓“双宣讲”,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督促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引领力不足,理论学习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指导各街道、各单位加强理论学习,创新方式方法,掀起全区理论学习新高潮,使全区意识形态阵地不断巩固。
新闻外宣、舆论引导及网络信息管理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4万元,执行数为946.43万元,完成预算的372.6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大力提升城区形象宣传。重点围绕江岸高质量发展、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红色物业、社区主题活动日等中心工作,在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省市主流媒体持续策划百余个专题宣传。二是加强媒体合作。加强与人民网、凤凰网、新浪网、武汉电视台等媒体合作,拍摄城区形象宣传片,策划“谁是球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大赛、“网络大V游江岸”等有全国影响力的活动。三是注重发展传播产业。探索新闻传播向智库建设、产业发展延伸。打造全国首个网络互娱体验街区,成立“知识型网红联盟”。建立网络直播产业研究院,培育政务直播出品、网红产业集群等六大产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经费预算测算过于保守,不符合工作实际。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合理规划经费预算。
社会宣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0万元,执行数为26.06万元,完成预算的228.60%。主要产出和效果:坚持每月一主题,在辖区16条街道142个社区,面向居民群众开展“社区主题活动日”。组织每个社区,围绕中宣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每周开展1场主题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擦亮红色工作队、社区“小喇叭”宣传队等特色宣讲品牌,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媒体关注。市级以上各类先进典型数量居全市前列。3件宣讲作品被省委宣传部评为百姓宣讲优秀作品(全省共30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目标设计中可量化考核指标相对较少。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项目预算,建立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
文化产业发展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24%。主要产出和效果:邀请专家学者组成评审专家组,对2018年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资金29个拟支持候选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将“正能量短视频系列制作”等22个项目列为2018年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评审专家组选择面可以适当扩展,二是专家组成员对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熟悉度有待增强。下一步改进措施:遴选专业技术性更强,对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熟悉的专家对申报项目把关筛选。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8万元,比2017年增加5.95万元,增长37.59%。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理论武装持续走深走实走心
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主线,贯穿中心组学习全过程。全年组织8场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33次区委中心组专题研学。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一学一报”制度,着力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大学习”,将学习、调研、转变作风联为一体,组织各街道、各单位党员干部往深里学、往实里做。查摆短板不足,形成工作思路,推动改革发展。坚持每月一主题,在辖区16条街道142个社区,面向居民群众开展“社区主题活动日”。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寓教于乐,寓宣传于服务,让党的声音在基层唱响。扎实推进理论、百姓“双宣讲”,组织每个社区,围绕中宣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每周开展1场主题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擦亮红色工作队、社区“小喇叭”宣传队等特色宣讲品牌,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媒体关注。
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铁有痕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判统战、民族、宗教、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严格意识形态各类阵地管理,以省委巡视组意识形态专项巡视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互联网主阵地,强化各类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运营管理。用好宣传广场、业余党校、道德讲堂、市民学校等平台。
三、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
持续弘扬时代新风,培育时代新人。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家庭,争做文明市民”“两创一做”,寻找“最美江岸人”,推评“十佳文明典型”等活动。探索构建社区、单位、学校、家庭“四位一体”文明实践机制。开展“迎军运 讲文明 树新风”,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养。坚持典型引路,培育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风尚。完善培育树立和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工作机制,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身边好人故事汇等活动,引导居民崇德向善。先进典型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四、“江岸好声音”传播有声势显特色
加快建设媒体朋友圈,打造500平方米传播空间,为新闻记者、网络大V、网红主播提供新闻策划场所。邀请各类媒体到江岸采风,体验江岸发展新成就。与新浪签约数十位网络大V,吸引千万级粉丝团点赞江岸。建成以报纸、电视、网络、微电影、网红直播等多形式、立体化宣传矩阵。坚持“无策划不新闻”理念,先后策划“谁是球王”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大赛、“平方公里”红色街区、网络大V游江岸等具有全国性影响力的宣传。发展传播产业,探索新闻传播向智库建设、产业发展延伸。打造全国首个网络互娱体验街区,成立“知识型网红联盟”。建立网络直播产业研究院,培育政务直播出品、网红产业集群等六大产业。江岸已初步形成凤凰、新浪、百度、人人视频、十点半等企业聚集的传播产业集群。
五、文化高地根基不断稳固
着力以文化人,传承红色基因。持续擦亮江岸“一平方公里”红色文化街区品牌,通过“城市文化与青年视野”“红领巾小小讲解员”志愿服务、编写中小学生红色校本教材等,弘扬红色文化。挖掘优秀历史建筑、博物馆群落、武汉“戏码头”等文化资源,开展城市导览志愿服务,寻访老建筑、老里分。推出历史文化博览、红色经典游览、绿色城市观光等10条旅游专线,打造文化旅游胜地。精心打造“全国社区网络春晚”“万家宴”“中华英烈凭吊周”等文化品牌,组织“年味吉庆街”庙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形成周周有演出、月月有特色的文化氛围。连续八届举办江岸国际风筝节。首届国际武汉斗鱼直播节江岸开播。开展“外国人游江岸”活动,吸引15批次6500余名国外游客体验汉味文化。持续宣传推介长江左岸创意设计城,促进创意产业链发展。大力实施“文化+”战略,全区“规上”文化企业达85家,营业收入近170亿元,同比增长13%。文化产业集聚规模效应日益凸显,台北院子、5号车间、多牛世界等特色文化园区、文化项目不断提档升级,文化产业支柱性地位更加巩固。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深化理论武装建设 | 以政治学习为根本,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两个维护”作为主线,贯穿中心组学习全过程。全年组织8场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报告会、33次区委中心组专题研学。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一学一报”制度,着力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组织全区党员干部开展“大学习”,将学习、调研、转变作风联为一体,组织各街道、各单位党员干部往深里学、往实里做。查摆短板不足,形成工作思路,推动改革发展。扎实推进理论、百姓“双宣讲”,组织每个社区,围绕中宣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每周开展1场主题宣讲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持续擦亮红色工作队、社区“小喇叭”宣传队等特色宣讲品牌,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媒体关注。 | 完成 |
2 |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研判统战、民族、宗教、国家安全、网络安全等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严格意识形态各类阵地管理,以省委巡视组意识形态专项巡视为契机,强化问题导向,对全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抓好互联网主阵地,强化各类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运营管理。 | 完成 |
3 | 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文明家庭,争做文明市民”“两创一做”,寻找“最美江岸人”,推评“十佳文明典型”等活动。探索构建社区、单位、学校、家庭“四位一体”文明实践机制。开展“迎军运 讲文明 树新风”,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和居民文明素养。坚持典型引路,培育向上向善向美的社会风尚。完善培育树立和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工作机制,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身边好人故事汇等活动,引导居民崇德向善。先进典型数量位居全市前列。 | 完成 |
4 | 认真开展城区主题宣传 | 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谋篇布局,按重要时间节点策划全区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持续开展社区主题活动日、网络大V游江岸、城市导览、国际风筝节等品牌活动,多角度、立体化展现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2000余次宣传报道江岸。推出“热血神探”许奎、“创客女警”陈默、“社区党建和治理创新的探索者”茅永红等一批先进典型报道以及“江岸楷模”“季度先锋”等专题报道。 | 完成 |
5 | 深入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 持续擦亮江岸“一平方公里”红色文化街区品牌,通过“城市文化与青年视野”“红领巾小小讲解员”志愿服务、编写中小学生红色校本教材等,弘扬红色文化。挖掘优秀历史建筑、博物馆群落、武汉“戏码头”等文化资源,开展城市导览志愿服务,寻访老建筑、老里分。推出历史文化博览、红色经典游览、绿色城市观光等10条旅游专线,打造文化旅游胜地。精心打造“全国社区网络春晚”“万家宴”“中华英烈凭吊周”等文化品牌,组织“年味吉庆街”庙会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形成周周有演出、月月有特色的文化氛围。连续八届举办江岸国际风筝节。首届国际武汉斗鱼直播节江岸开播。开展“外国人游江岸”活动,吸引15批次6500余名国外游客体验汉味文化。持续宣传推介长江左岸创意设计城,促进创意产业链发展。大力实施“文化+”战略,全区“规上”文化企业达85家,营业收入近170亿元,同比增长13%。文化产业集聚规模效应日益凸显,台北院子、5号车间、多牛世界等特色文化园区、文化项目不断提档升级,文化产业支柱性地位更加巩固。 | 完成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宣传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联系人:李君 联系电话:8273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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