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区委组织部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
公务接待费的补充说明
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我单位已于2016年10月28日,按上级政府的相关要求,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现对我单位已公开的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中公务接待进行补充如下:
2015年区委组织部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18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66万元,主要用于五峰县采花乡到我部联系对口帮扶工作,大连市委组织部、济南市槐荫区委组织部、阳新县委组织部来我区学习调研“百步亭党建工作法”等接待工作4批次83人次(其中:陪同12人次);迎接省、市检查、调研等接待活动0.52万元,主要用于三严三实督查、年度绩效考评、年度市管班子和市管干部考核、市管后备干部调研等食堂工作餐15批次130人次(其中:工作人员21人次)。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