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时代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
3、负责区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办理我区属于省委和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办理有关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呈报审批手续;负责区委委托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市有关部门为主管理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务的协助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5、负责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和组织实施全区参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年度考核;负责区管干部、区直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具体业务以及区直参照管理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
6、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指导、检查、综合、协调;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制订全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重大部署和重要政策,指导协调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配套政策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指导全区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统筹推进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7、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干部调训任务;组织区管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主体班次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工作。
8、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和规定。
9、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政策、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区绩效目标的分析研究、制定下达、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和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综合掌握全区绩效管理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10、组织实施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人才工作和综合考评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
11、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区委组织部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区委组织部总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19 人,事业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1 人,退休 5 人。
第二部分 区委组织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 673.81 万元,支出总计673.8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8.65万元,降低2.69%,主要原因是2015年一次性项目已在当年完成,项目经费相应减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73.8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673.8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7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3.35万元,占本年支出 59.86 %;项目支出 270.46 万元,占本年支出 40.14 %。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73.81 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65万元,降低2.69 %。主要原因是2015年一次性项目已在当年完成,项目经费相应减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691.04万元,支出决算为673.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51%。其中:基本支出403.35万元,项目支出270.46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委组织部机关行政运行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包括办公设备维护、后勤保障、三万结对帮扶等支出。
2、基层党建工作经费123.46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经费、义务组织员活动经费、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推广“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法”。抓好区委换届选举,持续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党费收缴工作等专项整治,组织党代表开展活动支出。
3、干部教育和管理工作经费1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学习贯彻中央、省、市会议精神、干部任用条例集中轮训,社会化菜单式选学培训专题讲座,支持区级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开展干部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推进年轻干部成长工程,招录公务员、985选聘生,配合省委组织部开展选调生考察工作等支出。
4、绩效管理和综合考评工作经费25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度市、区绩效目标管理和综合考评工作,评选出20名干事创业的江岸楷模,社会反映好。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661.76万元,支出决算为 635.34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01%。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29.29万元,支出决算为 38.47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1.34%。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03.3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36.5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委组织部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区委组织部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 25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为预算的22.2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 1.5 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1人参加江岸区党政干部赴台湾业务考察团。
2016年区委组织部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 1 人次,实际发生支出 1.5 万元。主要用于江岸区党政干部赴台湾业务考察团组 1个。通过学习考察,了解了台湾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建设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为预算的27.21 %;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10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1万元,为预算的27.21 %,比预算减少1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其中:租车费0.05万元;燃料费0.93万元;维修费2.03万元;过桥过路费0.47万元;保险费0.33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5万元,为预算的2.27 %,比预算减少10.7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用于外省市来我区学习广百步亭工作法的接待。
2016年区委组织部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25万元,主要用于学习推广百步亭工作法的接待工作4批次32人次(其中:陪同7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88万元,降低55.31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5万元,增长 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7.45万元,降低66.16%;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93万元,降低78.8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国是1人参加江岸区党政干部赴台湾业务考察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改革,相应费用减,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公务接待的控制和管理,成效明显。
八、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区委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5万元,比2015年增加6.36万元,增长21.07 %。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经济科目分类调整,部分经费调入商品与服务支出中核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部门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名称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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