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江岸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江岸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共江岸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中共江岸区委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实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
3、负责区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办理我区属于省委和市委管理的干部有关事项的报批手续;办理有关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呈报审批手续;负责区委委托区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管理工作;承办有关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负责市有关部门为主管理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职务的协助管理工作。
4、调查研究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5、负责指导全区推行公务员制度和组织实施全区参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全区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年度考核;负责区管干部、区直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具体业务以及区直参照管理单位科以下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
6、负责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对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指导、检查、综合、协调;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制订全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重大部署和重要政策,指导协调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配套政策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指导全区重大人才工程的实施,统筹推进人才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7、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干部调训任务;组织区管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主体班次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区干部教育工作。
8、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和规定。
9、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政策、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区绩效目标的分析研究、制定下达、日常监管、考核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绩效管理和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工作;综合掌握全区绩效管理工作动态,调查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10、组织实施全区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人才工作和综合考评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工作。
11、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协调全区老干部工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委组织部由机关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委组织部总编制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人。
第二部分 中共江岸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63.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63.21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63.21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28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484.6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9.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063.2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92万元,增长2.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60.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1.94万元,增长19.14%,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在职及离休人员经费提高。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84.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39.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502.9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7.03万元,减少6.86%,主要原因是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基本完成。其中: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42.72万元。主要用于后勤服务、在职人员体检、老干活动、部门办公设备购置、维护,办公文印,会议场租等。
2、组织、干部工作经费262.93万元。用于干部慰问、干部工作业务培训、选调、选聘生考察体检,区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大精神培训、国内高校培训、干部教育“名家讲坛”、区级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党代表活动,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百步亭社区党员教育活动补助、学习推广“百步亭社区党建工作法”、基层党建工作等。
3、绩效考评工作经费47万元。用于建立绩效工作台账、编印,业务培训,考评工作调研,统计、调度监管等。
4、人才日常工作经费100万元。用于专家评审表彰、人才选拔、人才创新培训班、“长江金岸人才港”品牌宣传等。
5、两新工委工作经费50.32万元。根据《江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组织部加挂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的批复》(岸编〔2017〕35号)文件精神,2019年“两新”非公党建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用于开展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0.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20.84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484.6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39.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来我区学习广百步亭工作法的接待。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江岸区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063.2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92万元,增长2.4%,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在职及离休人员经费提高。
七、 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1063.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21万元,占100%。
八、 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106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24万元,占52.7%;项目支出502.97万元,占47.3%。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8.7万元。包括:
1.货物类8.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60.25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房的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中共江岸区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