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岸区委政法委“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政法委员会由一个行政单位组成,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5.8万元,下降88.7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财政代编预算,各单位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购置管理,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财政代编预算,各单位根据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安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已无公务用车。比2016年预算减少14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及全国各友好城区到我区的学习考察工作,比2016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批次、降低公务接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