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岸区直机关工委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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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10:39:00来源:江岸区直机关工委

 

2016年度

 

江岸区直机关工委部门决算

 

 

 

 

 

 

 

 

 

 

 

2017年1030

 

 

第一部分  江岸区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部分  江岸区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江岸区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江岸区直机关工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分类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人员组成和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和培训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发展党员的工作和有关党员党籍的处理。

3、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5、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审议、审批区直机关科级(含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及处理决定。

6、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对区直各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协助人事、组织等部门对机关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江岸区直机关工委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直机关工委总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6人,工勤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部分  江岸区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53.62万元,支出总计253.6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9.45万元,增长45.6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3.62万元财政拨款收253.6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49   万元,占本年支出85.75%;项目支出36.13万元,占本年支出14.25%。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6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45万元,增长45.6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34.19万元支出决算为253.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30%。其中:基本支出217.49万元,项目支出36.1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日常办公27.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的日常机关管理事务办公费、机关作风建设督查工作、文明创建、农村“三万”帮扶、“精准扶贫”、结对共建社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工作。主要成效:为机关工委的日常办公提供了良好的后勤保障。

2教育培训及选树先进典型5.4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培训、“党员教育管理培训”、“机关大讲堂”、“道德讲堂”、“业余党校”等各类培训及开展党建品牌创建、身边的榜样评选等工作。主要成效:通过教育培训和选树先进典型提高了区直机关干部的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区直机关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3工、青、妇工作及文体活动费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机关文化体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文化活动的各项费用支出。主要成效:通过各类文体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机关干部职工身心健康,营造了活力机关的浓厚氛围,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220.64万元,支出决算为233.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3.55万元,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5.68%。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直机关工委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岸区直机关工委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为预算的3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为预算的47.14%;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10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 万元,为预算的47.14%,比预算减少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其中:租车费0.36万元;燃料费0.6万元;维修费0.16万元;过桥过路费0.12万元;保险费0.4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2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万元,降低53.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6万元,降低 49.23%;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江岸区直机关工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7万元,2015年增加6.11万元,增长87.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提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度部门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12月31日,部门名称共有车辆0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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