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岸区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搞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分类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2、负责审批区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人员组成和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和培训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发展党员的工作和有关党员党籍的处理。
3、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4、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了解和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5、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审议、审批区直机关科级(含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及处理决定。
6、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抓好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对区直各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区委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8、协助人事、组织等部门对机关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9、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他们的重要作用。
10、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区直机关工委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直机关工委总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7人,工勤1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二、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4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40.36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0.36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6.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7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83.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40.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9.6万元,增长25.7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85.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9.12万元,增长32.01%,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提高及工作人员增加1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3.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7.2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55.2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48万元,增长0.88%,(其主要原因是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工作补贴),其中:
1、部门工作经费:38.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办公用品购置、文件资料编排印刷、会务、报刊杂志订阅、业务书籍购买等日常事务支出;举办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培训、党员教育管理培训、“机关大讲堂”、“道德讲堂”、业务党校等培训、辅导讲座场租、老师劳务费等。
2、群团工作文体活动经费:17.00万元。主要用于区直群团工作会议、培训、文印等日常支出,以及开展机关文化体育活动、党风廉政建设文化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场租费、裁判人员劳务费用、比赛用品奖品等费用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17.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费用等。
(二)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8万元。包括:
1.货物类1.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