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25日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团区委机关设机构3个:团区委办公室、团区委组宣部、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团区委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规章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团组织工作中心,结合团区委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领导决策的服务工作,制定整体工作规划。
2、完成书记及书记班子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领导决议和指示的落实与督办工作。
3、做好日常办公事务。负责团区委同区级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4、负责青年联合会日常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开展青联联席、交流、研讨、提案等活动。
5、负责团区委对口区委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做好全团性工作汇报、请示、报告的起草定稿工作。
6、做好团区委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督促、检查和落实。
7、做好全团性会议及活动安排的会务及接待工作。
8、负责报刊的征订和收发,文件的收发、管理和传阅。做好收发文的管理及归档,团委各印章的保管和登记使用。
9、做好财务的审核、请款、报账工作。
10、负责团区委委有关器材及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和使用。办公用品等财物的配置及管理。做好档案管理。
11、做好保密、机要、计生工作。
团区委组宣部主要工作职责:
1、坚持党建带团建,力争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重点做好街道团工委格局创新、两新组织团建,扩大团建覆盖面。
2、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探索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和培养团干部。加强团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
3、负责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引导。依托新媒体建设,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深入推进青年分类引导工作。
4、抓住广大青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符合青年实际和当地特点的青年服务工作。
5、负责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岗位能手等青年优秀典型的选树、推优、管理工作。组织“岗、号、手”等优秀青年集体开展各项服务与争创活动。
6、以青年创新创业平台为推动,加强青年创新创业的组织和推选工作,做好青年就业创业的培训、扶持、协调工作。
7、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反映青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建设性地提出适度、合理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8、制定团员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
9、开展共青团员意识教育,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流动团员尤其是进城务工青年的联系与服务工作。
10、做好优秀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先进基层团组织评选表彰工作。
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规定,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青少年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协调和指导。
2、承担区委、区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协助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3、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4、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维权的日常工作。
5、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事业发展等项工作,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6、做好寒暑两假青少年教育活动安排,指导全区基层青教组织以青少年空间、青少年事务综合服务平台、社区青少年学校为活动阵地开展各项假期活动。
7、负责青少年空间建设与管理。做好空间日常工作,开展青少年空间各项文娱教育活动。
8、负责处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关工委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及工作任务。指导基层关工委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9、负责老干部报告团联系、协调、服务等日常工作。
10、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切实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
11、承担实施全区希望工程等关爱助学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全区青少年问题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1 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总编制人数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人)。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33.4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13万元,增长39.91%,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在职人员经费提高,且社区青少年活动及青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9.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4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9.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4万元,占本年支出49.22%;项目支出169.35万元,占本年支出50.78%。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9.4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13万元,增长39.91%%。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在职人员经费提高,且社区青少年活动及青年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增加。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62.42万元,支出决算为333.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08%。其中:基本支出164.14万元,项目支出169.35万元。项
目支出主要用于: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20.56万元,主要成效:日常办公、调研、会议等。
2.专项工作经费128.79万元,主要成效:基层团组织建设、微信平台等新媒体运行维护、开展社区青少年活动、英烈凭吊周等特色项目活动、江岸青年之家众创空间、青少年空间运营、青年创业工作等。
3.关工委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成效:老少共建文明社区、关爱助学、金晖志愿者、老干部报告团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247.11万元,支出决算为311.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6.17%。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5.31万元,支出决算为18.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0.05%。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为预算的6.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为预算的6.92%,比预算减少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要用于接待襄阳市樊城区团委考察学习。
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其中:外市接待活动0.09万元,主要用于襄阳市樊城区团委考察学习的接待工作1批次13人次(其中:陪同3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09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襄阳市樊城区团委考察学习。
八、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6万元,比2016年增加3.71万元,增长33.8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3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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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概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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