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机关设机构3个:办公室、组宣部、青少年教育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研究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规章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团组织工作中心,结合团区委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领导决策的服务工作,制定整体工作规划。
2、完成书记及书记班子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领导决议和指示的落实与督办工作。
3、做好日常办公事务。负责团区委同区级各部门的联系、协调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4、负责青年联合会日常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开展青联联席、交流、研讨、提案等活动。
5、负责团区委对口区委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做好全团性工作汇报、请示、报告的起草定稿工作。
6、做好团区委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督促、检查和落实。
7、做好全团性会议及活动安排的会务及接待工作。
8、负责报刊的征订和收发,文件的收发、管理和传阅。做好收发文的管理及归档,团委各印章的保管和登记使用。
9、做好财务的审核、请款、报账工作。
10、负责团区委有关器材及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和使用。办公用品等财物的配置及管理。做好档案管理。
11、做好保密、机要、计生工作。
组宣部主要工作职责:
1、坚持党建带团建,力争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重点做好街道团工委格局创新、两新组织团建,扩大团建覆盖面。
2、负责全区团的组织建设,探索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协助党组织选拔、管理和培养团干部。加强团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
3、负责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引导。依托新媒体建设,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青年分类引导工作。
4、负责做好团员青年的服务工作。抓住广大青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以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符合青年实际的服务工作。
5、负责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岗位能手等青年优秀典型的选树、推优、管理工作。组织“岗、号、手”等优秀青年集体开展各项服务与争创活动。
6、以青年创新创业平台为推动,加强青年创新创业的组织和推选工作,做好青年就业创业的培训、扶持、协调工作。
7、代表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反映青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建设性地提出适度、合理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8、制定团员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团组织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团费收缴、组织统计、组织关系转接等基础团务。
9、做好优秀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先进基层团组织评选表彰工作。
青少年教育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1、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规定,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活动场所和青少年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进行协调和指导。
2、承担区委、区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协助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3、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4、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维权的日常工作。
5、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事业发展等项工作,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6、做好寒暑两假青少年教育活动安排,指导全区基层青教组织以青少年空间、青少年事务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假期活动。
7、负责青少年空间建设与管理。做好空间日常工作,开展青少年空间各项文娱教育活动。
8、负责处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关工委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及工作任务。指导基层关工委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9、负责五老报告团联系、协调、服务等日常工作。
10、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切实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
11、承担实施全区希望工程等关爱助学的有关工作。
12、负责全区青少年问题调查研究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由机关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总编制人数 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人)。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10.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10.49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10.49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5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54.4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3.64万元;项目支出142.4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10.4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26万元,增长12.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68.0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6.7万元,增长18.89%,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政策,在职人员经费提高。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4.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3.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142.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56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后勤服务支出,其中: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26.12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在职人员体检、扶贫工作、党群工作、办公设备购置及维护等
2、专项工作经费96.3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团组织建设、新媒体运行维护、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开展系列青少年活动、江岸青年之家提档升级、寒暑期社区托管项目、社区青少年空间建设等工作。
3、关工委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关爱助学、红色主题教育、五老报告团、金晖志愿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8.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4.41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54.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3.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 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1.1万 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减少接待次数。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10.4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26万元,增长12.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1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49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31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5万元,占54.12%;项目支出142.44万元,占45.8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万元。包括:
货物类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6.3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 、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武汉市江岸区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