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文明办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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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30 16:12:33来源: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2014年江岸区文明办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实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研究、起草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和安排。

2、负责全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在全区开展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树立武汉人新形象;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树立“窗口”行业新形象;组织全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大事评选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活动。

3、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拟定全区创建文明城区方案,指导、协调创建文明城区的有关工作,拟定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乡村的创建管理条例和考核、奖励办法以及检查、考核、评比和命名表彰工作。

4、负责开展全区精神建设的调查研究,加强资料信息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5、安排和组织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有关领导同志参加的活动,办理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文明办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文明办总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

二、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岸区文明办2014年收入总计119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99.5万元;支出总计119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99.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江岸区文明办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决算为1199.5万元。

(一)基本支出0万元。由于核算体制原因,文明办各项基本支出均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列支及公示,从2015年开始改回本部门自行列支及公示。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本单位日常运行所需的办公、水电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1199.5万元,比2013年决算增加837.51万元,增长231.36%,主要原因是用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省、市级文明城区等工作。其中: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文明办机关行政运行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包括购置及维护办公设备、区文明创建工作专班日常运行、后勤保障等支出。

2、专项工作经费1177.5万元,其中

(1)划拨各街道、百步亭社区、区直有关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专项经费877万元;

(2)活动经费286.5万元,主要用于参与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江岸地区的创建工作,省市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公共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双月测评工作,开展江岸地区道德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及宣传工作,关爱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慰问志愿者,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指导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工作;

(3)宣传工作经费14万元,主要用于在长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展江岸辖区道德模范、江岸区文明创建活动等专版宣传报道工作。

 

 

2014年江岸区文明办“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文明办由1个行政单位组成。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支出6.86万元,比2013年支出减少34.64万元,下降83.47%,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比2013年支出减少16.3万元,由于2014年未购置公务车。

    其中:

1.年末公务车保有量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用途:燃料费2.32万元;维修费0.41万元;过桥过路费0.38万元;保险费0.3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36万元。比2013年支出减少18.34万元,区文明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相关规定,加强节约,控制相关支出。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共26批次,395人次。其中:开展大型活动接待工作0.65万元,外省、市的友好单位到我区学习考察接待工作2.3万元,文明创建宣传报道工作接待0.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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