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江岸区文明办)
第一部分、江岸区文明办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实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研究、起草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和安排。
2、负责全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在全区开展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树立武汉人新形象;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树立“窗口”行业新形象;组织全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大事评选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活动。
3、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拟定全区创建文明城区方案,指导、协调创建文明城区的有关工作,拟定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条例和考核、奖励办法以及检查、考核、评比和命名表彰工作。
4、负责开展全区精神建设的调查研究,加强资料信息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5、安排和组织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有关领导同志参加的活动,办理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江岸区文明办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文明办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
第二部分、江岸区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149.16万元,支出总计149.16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减少1,050.34万元,降低87.56%,主要原因是2014年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江岸区文明办申请创建活动经费、划拨各街道、百步亭社区、区直有关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由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获得圆满成功,2015年除申请文明创建工作经费外,不再申请专项创建经费。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16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49万元,占本年支出39.21%,项目支出90.67万元,占本年支出60.79%。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16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50.34万元,降低87.56%。主要原因:2014年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江岸区文明办申请创建活动经费、划拨各街道、百步亭社区、区直有关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由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获得圆满成功,2015年除申请文明创建工作经费外,不再申请专项创建经费。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46.06万元,支出决算为149.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12%。其中:基本支出58.49万元,项目支出90.6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部门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文明办机关行政运行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包括购置及维护办公设备、区文明创建工作专班日常运行、后勤保障等支出,有力保证了文明城市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2、文明创建活动经费70.67万元,一是实施文明城市建设十大工程2015年行动计划。以问题为导向,制作专题曝光片,开展自查自改,区文明创建专班强化日常巡查和督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到位,并定期进行回访,共下发督办单742件。二是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公益广告常态化传播,在主次干道、公园等重点公共场所设置公益广告示范点、公益广告景观带,加强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共场所公益广告比例达到30%以上。三是树立先进典型。我区沈胜文荣登敬业奉献类中国好人榜,侯立新入选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沈胜文、王小玉入选第五届武汉市道德模范。四是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打造志愿者之区,全区各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000余次,开展各类志愿者培训700余次。17名优秀志愿者被授予四星、五星志愿者称号。全区注册社区志愿者超过10万人。五是扎实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眼桥小学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开展寒、暑期集中行动,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五是持续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文明餐桌、文明施工,优化城区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140.44万元,支出决算为143.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21%。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5.62万元,支出决算为5.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6.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江岸区文明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40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减少1,102.36万元,降低92.27%。主要原因是2014年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江岸区文明办申请创建活动经费、划拨各街道、百步亭社区、区直有关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由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获得圆满成功,2015年除申请文明创建工作经费外,不再申请专项创建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江岸区文明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江岸区文明办共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