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文明办2015年度部门关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
公务接待费的补充说明
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我单位已于2016年10月28日,按上级政府的相关要求,公开了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现对我单位已公开的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中公务接待进行补充如下:
2015年江岸区文明办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0.21万元,主要用于外市考察团来江岸考察交流的接待工作(工作餐)1批次33人次(其中:陪同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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