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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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5 14:59:00来源: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部门决算

 

 

 

 

 

 

 

 

 

 

 

20181025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组织实施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研究、起草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和安排。

2、负责全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在全区开展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市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树立武汉人新形象;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树立“窗口”行业新形象;组织全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大事评选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的宣传活动。

3、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拟定全区创建文明城区方案,指导、协调创建文明城区的有关工作,拟定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的创建管理条例和考核、奖励办法以及检查、考核、评比和命名表彰工作。

4、负责开展全区精神建设的调查研究,加强资料信息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

5、安排和组织以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有关领导同志参加的活动,办理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 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3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72.2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8.12万元,增长143.2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在职人员经费提高;二是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经费、文明城市建设专班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项目预算。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72.24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72.24  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

 
   

 

             

                     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4万元,占本年支出21.88%;项目支出368.9万元,占本年支出78.12%

                      收入决算结构图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2.2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8.12万元,增长143.27%。主要原因:一是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在职人员经费提高;二是文明交通劝导工作经费、文明城市建设专班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项目预算。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471.12万元支出决算为472.2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24%。其中:基本支出103.34万元,项目支出368.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部门工作经费39.8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文明办机关行政运行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包括购置及维护办公设备、区文明创建工作专班日常运行,有力保证了文明城市常态化、制度化建设。

2)文明创建活动经费329.03万元。一是深入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包点包片责任制,顺利完成文明城市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获评20142016年度市级文明城区二是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十大工程2017年行动计划,强化“负面清单”办理工作。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施寒、暑假集中行动,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走进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宣讲活动,签订校地共建协议,发布招聘岗位1万多个三是开展“五大文明”创建活动。辖区单位百步亭社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58家单位获评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数量居全市各城区第一位。辖区汉铁高中荣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是武汉市唯一一所获评全国文明校园的中学。四是做好典型选树工作。辖区居民王小玉荣登6月份孝老爱亲类中国好人榜,91人荣获第二届武汉文明市民。2017年,武汉电视台先后播出50名志愿者、社区书记、教师等各类江岸好人故事。五是深入推进志愿者之区建设。学习推广百步亭志愿服务工作经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000余场,持续做好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工作,20名志愿者被评为“五星”级社区志愿者,数量位居全市第一。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度预算为461.26万元,支出决算为459.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61%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9.86万元,支出决算为9.86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公用经费8.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49万元,降低100%,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9万元,降低 1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与2016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6月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完成车改。

八、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6万元,比2016年减少0.75万元,降低9.25 %。主要原因是按照区政府统一要求,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应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度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4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1231日,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武汉市江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围绕绩效目标任务,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全区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一是深入推进文明城区建设工作。严格落实包点包片责任制,持续开展文明创建督查督办,下发督办单454件,整改问题3600多个,发放各类应知应会宣传资料110余万份,获评20142016年度市级文明城区。在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中,我区作为测评组驻地,圆满完成迎检和保障任务。二是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十大工程2017年行动计划,强化“负面清单”办理工作。抓好诚信江岸建设,收集、上报1175名个人、406家企业的诚信“黑名单”。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施寒、暑假集中行动,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走进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宣讲活动,签订校地共建协议,发布招聘岗位1万多个。三是开展“五大文明”创建活动。辖区单位百步亭社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58家单位获评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数量居全市各城区第一位。辖区汉铁高中荣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是武汉市唯一一所获评全国文明校园的中学。做好文明家庭建设工作,实施“家庭文明建设九大行动计划”,开展各类活动2000余场,寻找到173户“最美家庭”,张小红家庭获评“荆楚最美家庭”。四是做好典型选树工作。辖区居民王小玉荣登6月份孝老爱亲类中国好人榜,91人荣获第二届武汉文明市民。2017年,武汉电视台先后播出50名志愿者、社区书记、教师等各类江岸好人故事。五是深入推进志愿者之区建设。学习推广百步亭志愿服务工作经验,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000余场,评选出“老红帽”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十佳志愿者队伍,20名志愿者被评为“五星”级社区志愿者,数量位居全市第一。召开“助力‘红色引擎工程’江岸志愿者在行动”大会,命名242名“三星”级社区志愿者、29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迎检工作

以测促创,提升城区文明程度。

作为中央测评组驻地,圆满完成迎检和保障任务。

2

“五大文明”创建活动

做好辖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管理。

辖区单位百步亭社区、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58家单位获评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汉铁高中荣获首届全国文明校园。

3

典型选树工作

挖掘选树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推进江岸道德高地建设。

王小玉荣登6月份孝老爱亲类中国好人榜,91人荣获第二届武汉文明市民。

4

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动江岸志愿者之区建设。

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4000余场,评选出“老红帽”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十佳志愿者队伍,20名志愿者被评为“五星”级社区志愿者,数量位居全市第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党政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提租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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