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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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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09:25:00来源:江岸区财政局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领取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的通知》,为规范操作,提高效率,江岸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采取现场领取及邮寄领取方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对象

参加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江岸区的考生。

二、领取时间和地点

江岸区成绩合格考生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工作日时间段内,到江岸区财政局(地址:中山大道969-9号)领取证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三、证书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如考生本人申请领取证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考试成绩合格单,工作人员查验考生信息后,考生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考生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证书委托书》。《代领证书委托书》包含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等内容,委托双方需在委托书上手写签名。代领人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复印件留存备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获取方式为: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按要求填写信息后获取本人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二)邮寄送达。邮寄送达须考生自愿提出申请,经考生申请后,方可采取邮寄方式,将证书送达申请人本人签收,邮寄产生的邮费由领证人自行承担。为切实保证证书安全寄送,请邮寄申请人自行下载《江岸区会计技术专业资格证书邮寄申请表》,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相关信息,打印签字并使用高清扫描,将电子版和纸质签名版扫描图片作为附件,并以考生姓名为文件名格式(如:张三.jpg和张三.XLS)一并发送至邮箱(邮箱号:241822520@qq.com),申请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我局将办理中国邮政EMS邮寄手续。

咨询电话:027-82800075

附件:《江岸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邮寄申请表》

    武汉市江岸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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