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考优待政策是针对特定群体在高考中提供的加分或优先录取支持,旨在体现教育公平与社会关怀。江岸区作为武汉市核心城区,依托“一件事”服务整合政策解读、申请流程、材料准备等资源,帮助考生精准匹配资格、高效完成申报。
相关网址:2025年江岸区优录项目考生信息公示
全国性加分项目条件
1、烈士子女:
考生为烈士的子女,烈士身份需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正式认定并颁发《烈士证明书》。
高考总分加 20 分投档。
2、退役军人
1.立功退役军人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需提供立功证书及授奖命令原件。
高考总分加 20 分投档。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持有《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并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自主就业证明。
高考总分加 10 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
1.归侨考生
本人持有《归侨证》(由市 / 省侨务部门颁发),并具有江岸区户籍。
2.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父 / 母为海外华侨(需提供中国护照、居留证或驻外使领馆定居证明),且考生与华侨亲属关系需通过户口簿、出生证明或公证书确认。
3.台湾省籍考生
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具有江岸区户籍。
上述三类考生均享受高考总分加 5 分投档。
优先录取项目条件
1、军人子女:
军人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证明(注明军人身份、服役经历及子女关系);
提供立功受奖证书、伤残等级证明或因公牺牲证明原件。
2、公安英烈及伤残民警子女:
持有《烈士证明书》《公安英模证书》或伤残等级证明(由公安部颁发);
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出具亲属关系证明。
3、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应急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注明牺牲、伤残或立功情况);
提供立功受奖证书、伤残等级证明原件。
4、其他优先录取情形: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残疾人民警察:持有《伤残人民警察证》(由民政部门颁发)。
5A 级青年志愿者:持有共青团中央颁发的 5A 级青年志愿者证书。
通用申报要求
考生需具有江岸区户籍(归侨、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除外);
高中阶段学籍需在江岸区连续 3 年实际就读,并由就读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确认。
考生及监护人需签署《高考政策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承诺材料真实有效。
所有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审核部门盖章确认 “与原件一致”;
虚假材料将取消优待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
加分规则:
多项加分不可叠加,仅取最高分值一项(如烈士子女加 20 分与退役军人加 20 分不可同时享受)。
加分仅用于投档,高校录取时可自主决定是否使用。
地方性政策:
湖北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加分政策(恩施州、长阳 /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不适用于江岸区考生,因此无需提交相关材料。
1、申报入口与时间
登录湖北省招生数智综合平台,选择 “优录资格申报” 模块进行线上申请
集中申报: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3 月 11 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补申报:仅针对高考补报名或特殊情况(如技能大赛获奖),以江岸区招考办通知为准。
首次登录需使用 高考报名号 和 身份证号(初始密码),登录后强制修改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若忘记密码,可通过平台 “找回密码” 功能或联系江岸区招考办重置。
2、材料提交
单个附件≤3M,支持 jpg、png 格式,总附件数≤10 个。
材料需完整、清晰,复印件须由审核部门盖章确认 “与原件一致”。
在平台 “材料上传” 模块按类别上传所有材料,无需邮寄纸质版。
3、审核流程与公示
1.学校初审(3 月 12 日 - 3 月 20 日)
考生将线上提交的材料打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交至就读学校。
学校审核材料真实性,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报送江岸区招考办。
2.区级复核(3 月 21 日 - 4 月 5 日)
江岸区招考办联合退役军人事务局、侨务 / 台办等部门进行复核,重点核查户籍、学籍及材料合规性。
复核结果通过平台反馈考生,需补充材料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3.市级审核(4 月 6 日 - 4 月 20 日)
武汉市招考办对全区申报信息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4.省级公示(6 月初)
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在 湖北招生信息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正式生效。
通过湖北省招生数智综合平台、湖北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问:少数民族聚居地具体指哪些地区?
答: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 8 个县市(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共 10 个县(市)。
问:退役军人立功证明如何开具?
答:需提供立功证书、授奖命令原件及复印件,由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并盖章。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交《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自主就业证明。
问:户籍与学籍分离如何申报?
答:学籍在江岸区:通过就读学校申报。户籍在江岸区但学籍在外省:回户籍地报名点(江岸区招考办)申报,需额外提交户籍地连续 3 年户籍证明。
问:农村独生女是否还能加分?
答:2025 年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已取消,仅保留全国性加分项目。
江岸区招考办:027-82817946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027-6888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