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成果登记是科技主管部门对应用技术成果、基础理论成果、软科学成果等进行备案和分类管理的专项工作,旨在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流程,为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税收优惠等提供依据。登记结果可作为企业研发能力证明、科研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基础申请条件
成果类型要求:需为应用技术成果、基础理论成果或软科学研究成果,具体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应用技术成果; 学术论文、专著等基础理论成果; 科技战略研究、政策咨询报告等软科学成果。
地域及权属要求:成果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需在江岸区注册或实际运营; 联合完成的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牵头申请,并提交其他完成单位的授权书。
材料规范性要求:登记材料需完整、真实,且符合以下标准: 应用技术成果:需提供评价证明(如科技成果评价证书、验收报告、专利证书等)或知识产权证明(如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基础理论成果:需提供学术论文、专著及引用证明; 软科学成果:需提供评审报告或验收意见。
无争议及合规性要求:成果权属清晰,不存在完成单位、完成人署名等争议; 不涉及国家秘密,且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财政资金项目的强制登记要求
需登记的项目范围:使用武汉市或江岸区财政资金(含区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项目,需在验收前完成登记,并凭登记号申请项目验收; 国家、省级财政资金项目鼓励登记,但非强制。
未登记的后果:财政资金项目若未在验收前完成登记,将无法通过项目验收,影响后续资金拨付及政策支持。
基础共性材料
1.科技成果登记表
2.单位同意申报证明
3.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分类成果补充材料
(一)应用技术成果
必选材料(二选一)
1.评价证明 + 研究报告:评价证明包括科技成果评价证书、验收意见、行业准入证明(如医疗器械注册证)等; 研究报告需详细说明技术原理、创新点及实施效果。
2.知识产权证明 + 佐证材料:知识产权证明(如发明专利证书);补充材料:研制报告、科技查新报告(近 1 年)、用户应用证明(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财政资金项目额外材料:已验收项目需上传《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未验收项目需在验收前 3 个月提交登记,并注明项目编号。
(二)基础理论成果
1.学术论文(需提供封面、目录及全文)或学术专著。
2.论文被引用证明(如 CNKI、Web of Science 等数据库检索报告)。
3.本单位学术部门出具的评价意见。
若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不在成果完成人中,需提供其知情同意书
(三)软科学成果
1.研究报告(需包含政策建议、实施路径等)。
2.评价证明(如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意见)。
3.若政策建议被采纳,需提供相关部门的采纳证明(如文件批复)。
其他必要材料
1.成果完成人身份证明
2.成果权属声明
3.脱密证明(仅涉密成果)
1、注册与登录
个人用户:通过支付宝 “鄂汇办” 小程序扫码登录,或使用手机号注册后绑定身份。
企业 / 单位用户:首次登录需点击 “去入驻”,填写企业信息(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信息),提交后等待平台审核(1-2 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选择企业身份进入系统。
系统入口:湖北科创供应链武汉节点(武创通) 我的工作台 → 成果登记 → 新增。
2、在线填报与提交
填写信息:按系统提示填写成果名称、技术领域、完成单位及完成人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提交审核:填报完成后,系统自动提交至成果完成单位审核(建议提前与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沟通)。
3、单位内部审核
成果完成单位需对材料真实性、权属及合规性进行审核,确保无争议后提交至江岸区科经局。
4、区级与市级审核
区级初审:江岸区科经局在15 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完整性及合规性,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
市级复核:初审通过后,系统自动提交至武汉市科创局复核,重点审查成果创新性及政策关联性。
5、公示与证书发放
公示环节:复核通过的成果在武创通 - 成果广场公示 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异议处理:公示期内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证明材料至江岸区科经局(地址:金桥大道 26 号 305 室),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证书获取:公示无异议后,系统自动生成《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完成人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问:哪些科技成果可以登记?
答: 江岸区登记的科技成果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材料规范:提交的材料需完整且符合格式要求(如 PDF 扫描件,单个文件≤20MB); ②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需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报告、验收意见、专利证书等; ③权属清晰:知识产权归属、完成单位及完成人署名无争议; ④不涉密:成果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 ⑤合规性:不违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例外情况: 基础理论成果需学术论文 / 专著被正面引用或评价; 软科学成果需评审报告或政策建议采纳证明。
问:如何区分区级初审与市级复核的职责?
答: 区级初审:江岸区江岸区经信和科创局审核材料完整性及合规性,重点检查是否缺漏评价证明、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等,需补正的一次性告知(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级复核:武汉市科创局审查成果创新性及政策关联性,复核通过后进入公示环节。
问:公示期间有异议如何处理?
答: ①提交方式:公示期内(5 个工作日),异议人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证明材料至江岸区科经局(地址:金桥大道 26 号 305 室),并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②匿名异议: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③调查核实:区科经局在 1 个月内调查核实,异议成立则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则继续发放证书。
问:科技成果登记有哪些实际用途?
答: ①税收优惠:技术转让、开发合同可享受增值税减免及企业所得税优惠; ②资金补贴:登记证书是申请武汉市技术交易补贴(最高 200 万元)和江岸区区级补贴(按技术交易额 1%,最高 50 万元)的必要条件之一; ③成果转化:登记成果优先纳入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展示,对接企业、投资机构及应用场景。
江岸区经信和科创局
综合咨询:027-85320182、027-85320185(工作日 9:00-12:00,14:30-17:30)
高新技术科:027-85320192(涉及财政资金项目、成果转化政策)
咨询邮箱:jiangankjj@163.com(提交材料预审时注明 “科技成果登记预审”)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 26 号 305 室(区政府大楼内)
市级平台与技术支持
武创通客服:027-65563218(系统登录、材料上传等操作指导)
武汉市科创局成果转化处:027-65563218(政策解读、复核结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