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省异地就医是指武汉市江岸区参保人员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份就医时,通过医保备案和直接结算政策享受医疗费用报销的制度。
(1)江岸区职工医保 / 居民医保(含大学生)参保人,且正常缴费。
(2)异地长期居住(≥6 个月)、临时外出就医、转诊转院。
(3)就医地为 “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机构”。
(4)按场景提供对应材料(如居住证、转诊证明)。
1、异地长期居住
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 医保码;
2.居住证(省外公安部门出具)/ 租房合同(需备案)/ 工作证明(省外单位盖章)
2、临时外出就医
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 医保码;
2.急诊证明(如医院急诊病历,可选)
3、转诊转院
1.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 医保码;
2.《转诊转院证明》(江岸区医院盖章,需注明转诊理由、目标医院)
4、代办 / 批量备案
额外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 / 结婚证);
批量备案需提供所有参保人身份证号。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1、线上办理
1.微信 / 支付宝搜索 “湖北医疗保障” 小程序;
2.点击 “我要办→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3.选择备案类型(长期居住 / 临时就医 / 转诊转院);
4.填写就医地、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2、线下办理
1.地址:江岸区黑泥湖西路 7 号附 1 号(医保服务中心新址);
2.携带材料到 “异地就医专窗” 提交;
3.领取《备案回执单》,确认生效时间。
就医前准备
1.查询定点机构:通过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输入就医地 + 医院名称,确认是否为 “全国异地就医定点机构”(非定点机构无法实时结算);
2.携带凭证:就医时需带社保卡(实体卡,部分医院不支持仅用医保码)、身份证,急诊需带急诊病历;
3.告知结算方式:就诊时告知医院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避免按 “自费” 结算(自费后无法改实时结算)。
就医结算
1.门诊 / 住院结算:在定点机构就诊结束后,凭社保卡 / 医保码在收费窗口结算,系统自动核算报销金额,个人仅支付自付部分(如报销 80%,仅付 20%);
2.补报流程(未备案 / 非定点):若未备案或在非定点机构就医,需全额垫付后,登录 “湖北医疗保障” 小程序→“我要办→异地就医费用补报”,上传医疗票据、费用清单,审核通过后 1 个月内到账(报销比例与实时结算一致);
3.费用核对:结算后可要求医院打印《异地就医结算单》,核对 “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个人支付金额” 是否正确(可与本地报销比例对比)。
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我要查→医保消费明细→筛选 “异地就医” 类型查询报销明细。
问:备案后,在省外看门诊能实时结算吗?
答:可以!2025 年全国已实现跨省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实时结算,备案后在定点医院看门诊,可直接用医保码结算(报销比例与江岸区一致,如职工医保门诊 55%-90%)。
问:备案有效期快到了,怎么续期?
答:在 “湖北医疗保障” 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查询”,找到到期备案记录,点击 “续期”,选择续期时长(1-12 个月),无需重新上传材料,1 个工作日内生效。
问:在省外就医,用了乙类药品 / 耗材,报销比例会变吗?
答:不变!乙类药品 / 耗材个人先付 10%,剩余部分按本地报销比例结算(如职工医保住院 93.6%),与在江岸区就医完全一致。
问:未备案在省外住院,能补报吗?补报比例会低吗?
答:能补报!需在出院后 30 日内补办备案,上传医疗票据、费用清单,补报比例与实时结算一致(无 “未备案比例下调”),审核通过后 1 个月内到账。
江岸区医保服务中心:027-8228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