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职工退休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特殊条件的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过程。
1、基本条件
户籍或社保参保地为江岸区的企业在职员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 60 周岁、女干部 55 周岁、女工人 50 周岁);
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 15 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2、 特殊情形:
特殊工种退休:满足对应工种年限要求(高空 / 高温 / 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 10 年,井下 / 有毒有害满 8 年),年龄提前 5 年;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 15 年,年龄可适当放宽。
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近 12 个月工资表(企业提供)、劳动合同;
特殊工种退休需提供《特殊工种岗位登记表》,病退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视同缴费年限需提供档案(由企业或档案托管机构协助调取)。
1、线上办理
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 江岸区专区)→ 搜索 “企业员工退休一件事”→ 按指引填写信息、上传材料。
2、线下办理
前往江岸区政务服务中心 “退休一件事” 专窗→ 提交材料→ 工作人员协助录入信息。
通过社保卡关联银行 APP、“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养老金发放明细。
问:没有档案能办理退休吗?
答:有视同缴费年限或特殊工种退休需提供档案,仅实际缴费满 15 年可无需档案。
问:退休后养老金会调整吗?
答:会,国家每年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结果会短信通知。
问:材料提交错误怎么办?
答:线上可在审核通过前修改并重新上传,线下可前往专窗替换材料。
人社咨询 12333、医保咨询 12393、公积金咨询 12329、江岸区专窗 027-82738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