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是指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所在就医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可通过线上线下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所在就医地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1)江岸区职工医保 / 居民医保(含大学生)参保人,且医保待遇正常。
(2)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转诊转院。
(3)就医地为 “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机构”。
(4)按备案类型提供对应材料(如居住证、转诊证明)。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武汉市以外定居并且将本人户籍从武汉市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武汉市以外的地域长期居住生活,符合当地居住规定的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武汉市以外的地域工作的人员。
(四)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指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政策规定的人员。
(五)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除去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政策规定的人员以外的临时需要在外地就医的人员。
因病需转长期居住地以外的省(市)就医的,需重新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发生异地急诊抢救的,需入院之前或从入院当日算起3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1、线上办理
1.微信 / 支付宝搜索 “湖北医疗保障” 小程序;
2.点击 “我要办→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3.选择备案类型(长期居住 / 临时就医 / 转诊转院);
4.填写就医地、上传材料、提交申请。
2、线下办理
1.地址:江岸区黑泥湖西路 7 号附 1 号(医保服务中心新址);
2.携带材料到 “综合受理窗” 提交;
相关网址:在线办理入口
问:备案后,在省外看门诊能实时结算吗?
答:可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流程是“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前,参保人应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选择就医的城市,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可在异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可以跨省异地直接结算的病种有十种,高血压、糖尿病、恶行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
问:备案有效期快到了,怎么办?
答:在 “湖北医疗保障” 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查询与撤销”,找到到期备案记录申请撤销后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问: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规则是什么?
答:执行 “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即:药品、诊疗项目等支付范围按就医地规定;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等按武汉市(参保地)政策执行。
问:异地就医备案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备案只需选择就医地城市,无需选择具体医院。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省份即可。
办理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所有开通异地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若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可现金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建议出行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查询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情况。
江岸区医保服务中心:027-8226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