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岸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区总体工作布局,形成区文明办组织协调,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不断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持续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和城区文明程度。
江岸区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典型选树成效显著,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辖区现有全国文明单位16个、全国文明校园2个、全国文明家庭2户。王争艳获评全国道德模范,黄桂英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王争艳、黄桂英、蔡常春、王小玉、杨鹏获评湖北省道德模范;王争艳、黄桂英、郭珍玲、侯立新、沈晓凯、王小玉、沈胜文、蔡常春、汉铁高中新疆班、吴又存、陈立昌、杨鹏等获评武汉市道德模范;黄桂英、郭珍玲、侯立新、张洁、汉铁高中新疆班、沈胜文、许奎、唐金山、王小玉、陈慧丽、吴又存、刘建华、陈立昌、蔡晓瑜、杨鹏、潘黎等获评中国好人,市级以上先进典型数量位居全市各城区前列,道德模范群星璀璨,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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