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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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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6:43:02来源:江岸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按照《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及更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推荐范围与要求

(一)认定申报。有效期内的湖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可申报湖北省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企业需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及“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工信部已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参与本次省级认定申报。

(二)复核申请。湖北省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复核标准与现行认定标准保持一致。

(三)更名申请。江岸区第一批至第七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仅发生企业名称变更、且未涉及分立、合并、重组、经营业务调整等与认定条件相关重大变化的,可按要求提交简单更名申请,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附件 1)。

(四)材料核心要求。企业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依据,2025 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后的已赋码版,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审计报告须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资料不一致将影响评定结果。

确因特殊原因在申报截止前无法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经属地市州经信部门同意,可先以财务报表或上级部门审计数据填报,属地经信部门需在推荐函中说明具体原因,企业须在 2026 年优质中小企业 “信息更新”工作结束前,将已赋码审计报告补充上传至系统,纸质材料报区经信和科创局备案。

(五)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为牵引,带动中小企业“质”的全面有效提升。

二、工作程序

1. 区级初审:各街道组织辖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湖北省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加复核认定。区经信和科创局通过现场调研和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认定标准逐一核查企业申报或复核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规范性,提出推荐意见。

2. 市级推荐:市经信局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对江岸区推荐的申报或复核企业,按程序审核推荐至省经信厅。

3. 省级审核: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材料开展评审,依据《实施细则》审核后,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前,原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继续有效;正式名单公告后,原称号自动失效。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同步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相关申报数据线上与线下须保持一致。

(一)线上申报

1. 相关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资料填报(https://zjtx.miit.gov.cn/),导出对应申请书,封面处按要求加盖公章,“真实性声明”处加盖公章及法人签章,扫描后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同上传至培育平台。

2. 线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3月23日-3月31日。申报网址https://zjtx.miit.gov.cn/,新申报企业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去申报”进入申报页面,复核企业从“企业复核”-“去复核”进入复核页面。技术支持电话:010-87901037,技术支持邮箱(反馈技术问题):chenshufan@china-aii.com,账号问题:010-12381。

(二)线下报送

1. 企业将培育平台导出打印的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按要求盖章后与其他佐证材料合订成册,并报送至区经信和科创局中小企业科。

2. 区经信和科创局于2026年4月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及第八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企业申报或复核资料(一式二份)及报送至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

四、政策衔接说明

为做好与新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有效衔接,自2026年4月1日起,《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中涉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相关条款及认定标准废止。新版办法实施前已认定的上述两类企业,称号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失效后按新版办法重新申请认定或复核。本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和复核按照《湖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鄂经信办企业〔2022〕17号)执行,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按照新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咨询

江岸区经信和科创局中小企业科:85320197 13628620692;

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处:85317106  85347108

附件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

2. 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 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4. 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5.江岸区参与复核的第五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名单

江岸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2026年2月26日


附件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简单更名申请表

企业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历史变更情况(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之后)

序号

变更时间

变更内容




企业更名原因(限100字内):

承诺:

我公司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名属于简单更名情况,不涉及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 发生变化等)。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企业(盖章):       

附件(均需盖企业公章):1. 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2. 企业更名前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更名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第八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主导产品名称

(请勿填写英文)

行业领域

该企业产品、技术先进性的说明

(不超过100字)

1





2






附件3

第五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主导产品名称(请勿填写英文)

行业领域

该企业产品、技术先进性的说明(不超过100字)

复核意见

是否推荐

如不推荐,请注明理由

1







2








附件4

湖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一、认定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

(一)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

(二)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四)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2. 近两年研发费用总额均值在1000万元以上。

3. 近两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6000万元以上。

4.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

二、评价指标

包括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创新能力四类十三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化指标(满分25分)

1.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5分)

A.80%以上(5分)

B.70%-80%(3分)

C.60%-70%(1分)

D.60%以下(0分)

2. 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0%-4%(2分)

F.0%以下(0分)

3.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满分5分)

每满2年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

4.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5分)

A.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取得实际成效(5分)

B.属于工业“六基”领域、中华老字号名录或企业主导产品服务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3分)

C.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精细化指标(满分25分)

5. 数字化水平(满分5分)

A.三级以上(5分)

B.二级(3分)

C.一级(0分)

6. 质量管理水平(每满足一项加3分,最高不超过5分)

A.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奖荣誉

B.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获得ISO9001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C.拥有自主品牌

D.参与制修订标准

7. 上年度净利润率(满分10分)

A.10%以上(10分)

B.8%-10%(8分)

C.6%-8%(6分)

D.4%-6%(4分)

E.2%-4%(2分)

F.2%以下(0分)

8. 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5分)

A.50%以下(5分)

B.50%-60%(3分)

C.60%-70%(1分)

D.70%以上(0分)

(三)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

9. 企业税收贡献情况。(满分5分,未纳入统计部门“进规企业”不得分)

A.300万元以上(5分)

B.200-299万元(3分)

C.100(含)-199万元(1分)

10.企业上市挂牌情况。(不包括集团公司情况)(满分5分)

A.企业已上市(5分)

B.企业上市申请已获得证监会、交易所受理、到湖北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新三板挂牌(需提供佐证材料)(3分)

C.纳入省级上市“金种子”企业(2分)

D.纳入省级上市“银种子”企业(1分)

(以上得分不重复计算)

11.特色经营及称号。(满分5分,每满足一项加1分)

A.属于湖北老字号或驰名商标。

B.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企业、示范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特色称号及技术创新、品牌、专利等奖项。

C.近三年实施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

D.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湖北省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决赛名单。

E.属大中小企业融通特色载体或经省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内的企业。

(四)创新能力指标(满分35分)

12. 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10分)

A.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B.自主研发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8分)

C.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6分)

D.II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2分)

E.无(0分)

13. 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满分10分)

A.研发费用总额500万元以上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10%以上(10分)

B.研发费用总额400-5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8%-10%(8分)

C.研发费用总额300-4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6%-8%(6分)

D.研发费用总额200-3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4%-6%(4分)

E.研发费用总额100-200万元或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在3%-4%(2分)

F.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14. 上年度研发人员占比(满分5分)

A.20%以上(5分)

B.10%-20%(3分)

C.5%-10%(1分)

D.5%以下(0分)

15. 建立研发机构级别(满分10分)

A.国家级(10分)

B.省级(8分)

C.市级(4分)

D.市级以下(2分)

E.未建立研发机构(0分)


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

(一)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1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称拥有自主品牌是指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产品或服务品牌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正式注册。

2. 产品或服务已经实现收入。

(三)所称“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四)所称“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I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 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I类知识产权。

3. 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I类知识产权。

4.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I类知识产权。

(五)所称“II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2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六)所称“企业数字化转型水平”是指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免费自测,具体自测网址、相关标准等事宜,另行明确。

(七)所称“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是指产品安全、生产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网络安全等各级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法规等出具的判定意见。

(八)所称“股权融资”是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

(九)所称“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十)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50%。

(十一)所称“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可通过企业自证或其他方式佐证。

(十二)所称“省级科技奖励”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的一、二、三等奖;“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

(十三)如无特殊说明,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所称的“超过”,不包括本数。在计算评价指标得分时,如指标值位于两个评分区间边界上,按高分计算得分。

(十四)本办法部分指标计算公式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100%。其他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十五)所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所称“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十六)所称“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50强企业组名单是指该大赛2022年以来正式发布的名单。


附件5

江岸区参与复核的第五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批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所属街道

1

武汉凯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5

凌家杰

13437198906

丹水池街道

2

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

2023-5

董立

18007156167

球场街道

3

湖北交投远大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2023-5

姚一丹

18305186811

一元街道

4

武汉华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5

叶桂华

15871455789

后湖街道

5

武汉等保测评有限公司

2023-5

丁小艳

18602767311

花桥街道

6

武汉三联水电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2023-5

罗珊

13437255288

丹水池街道

7

武汉时代城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23-5

朱伟

13476808397

花桥街道

8

武汉艾科滤膜技术有限公司

2023-5

罗萍

15927211307

后湖街道

9

武汉静磁栅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2023-5

张银苗

13871577625

后湖街道

10

武汉路通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23-5

吴大加

13071208650

一元街道

11

武汉微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2023-5

田鑫

18507122665

后湖街道

12

湖北祺润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2023-5

李子扬

13720392059

车站街道

13

武汉市园林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5

李良正

13297930277

塔子湖街道

14

武汉亨利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2023-5

丁娜

18995580944

台北街道

15

武汉奥森迪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5

张浩文

13545147471

后湖街道

16

武汉创然生态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23-5

胡静迪

15927584892

后湖街道

17

武汉汉烯科技有限公司

2023-5

唐佳杰

18120986190

塔子湖街道

18

武汉创意无限咨询策划有限公司

2023-5

刘小英

15927153988

一元街道

19

武汉创高建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5

骆翊

17771885890

塔子湖街道

20

武汉市城市防洪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5

唐龙红

13389837605

四唯街道

21

武汉市交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023-5

李绮薇

15994200278

四唯街道

22

长江空间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武汉)

2023-5

卢娟

13871292584

劳动街道

23

武汉天佑成塑胶有限公司

2023-5

刘倩

13971430907

后湖街道

24

武汉商启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2023-5

廖文忠

18986262100

塔子湖街道

25

武汉中电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2023-5

高晶

15007128375

四唯街道

26

武汉微晶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5

尹利会

17671863041

二七街道

27

耀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5

张君

18827350740

百步亭社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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