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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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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9 00:00 |  来源:江岸区发改委

 江岸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江岸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编制江岸区公共财政“十三五”规划,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支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江岸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是指导全区2016-2020年财政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全区履行稳定经济、配置资源、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依据。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和《武汉市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江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结合本区公共财政发展实际,编制江岸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区预算任务全面完成,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全区经济、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成效进一步显现,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为全面完成本区“十二五”规划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财政收支规模扩大,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时期,全区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的能力。2013年,全口径财政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地方财政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2015年全口径财政收入预计达到142.53亿元,比2010年的59.66亿元增加约83亿元,增长1.4倍;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64.34亿元,比2010年的23.62亿元增加约41亿元,增长1.7倍。“十二五”时期,全区全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562.1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9.0%;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累计完成247.3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22.2%

1  20102015年全区财政收入完成基本情况(单位:亿元)

2015年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达到60.81亿元,是201029.06亿元的2.1倍。“十二五”时期,全区地方财政支出累计完成228.2亿元,年均递增21.5%,完成“十二五”规划年均增长10%的目标,为全面落实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有效的财力保障,并为实现江岸经济社会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  公共财政“十二五”规划财政收支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2010年基数

2015年规划目标值

“十二五”完成值

2015年预计完成)

绝对值(亿元)

年均增长(%

绝对值(亿元)

年均增长(%

绝对值(亿元)

年均增长(%

全口径财政收入

59.66

22.82

120

15

136.78

18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

23.62

22.2

38.4

15

64.34

22.2

地方公共财政支出

23.64

22.29

39.0

10

63.1

21.7

二、财政支出结构优化,民生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

“十二五”期间,全区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实现财政支出向保障和改善民生倾斜,确保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和其他重点领域,不断提升辖区居民幸福指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2015年用于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民生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合计预计完成45.55亿元,比2010年的14.07亿元,年均增长26.1%;民生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2010年至2014年依次为59.5%60.2%60.5%61.9%64.0%

 

2  20102014年江岸区民生支出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三、财源建设不断加强,财源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二五”期间,全区坚持做大收入规模和提高收入质量并重,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着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努力培育涵养税源,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十二五”期末全区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四大主体税种区级收入合计完成30.72亿元,占区级税收收入的55.9%,有力地拉动了区级收入的增长。经过多年建设和结构调整,以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江岸区财源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了以金融、地产、商贸物流、创意设计等支柱产业为主的财源新格局。“十二五”期末第三产业纳税占比达到89.56%

四、财政政策不断规范,综合调控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期间,全区加强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并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政策的产业导向不断增强、支持方式不断优化,财政对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政策聚焦力度不断加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大力落实和推进“黄鹤英才计划”和“江岸英才计划”的实施,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出台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激励政策和鼓励部门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扶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增强公司总部区产业集聚能力,吸引金融保险、文化创意、高新科技、商贸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统筹使用各类财政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助推沿江商务区建设。

五、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完善

“十二五”期间全区预算的约束力和综合性、准确性、完整性不断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水平不断提高。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工作,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将一般公共预算、国资经营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等三本预算进行共同编制,执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成为全市首个按新预算法执行预算编制和管理的城区。进一步优化国库管理模式,从2013年开始全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3.0系统,2014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提高政府采购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建设,落实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2015年完成非税收入征收系统规范化全覆盖。

六、财政监管制度不断完善,财政经济运行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全区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坚持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并重,规范财政资金运行。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检查,不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的财务活动。加强预算外和制度外活动中违法违规违制行为的监督,制止各种违反财政财务规则的行为。加强全区会计行业管理,积极推进会计管理改革。推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将财政信息公开范围从机构职能、财政政策、审批和办事流程等职能事项拓展扩大到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非税收入、专项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等领域,初步建立比较规范的财政信息公开机制。

 

第二章  面临形势

 

目前,正值全面深化改革之际,江岸区公共财政既迎来了财税体制改革、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的大好时机,也面临着经济发展“新常态”、社会公共产品需求扩大和地方经济转型发展等制约,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财税体制改革为地方公共财政建设明确了方向

深入财税体制改革,是我国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总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是全面总结古今中外历史经验、深刻把握国家治理与执政规律、着眼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形成和通过,是我们党指导财政制度建设和财政改革发展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发展和财政工作的行动纲领。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两项文件,明确规定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全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及规范地方政府性财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就是要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制度基础。江岸区应积极主动地适应这种新形势,前瞻性地把握住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走向,力争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中取得突破性进展,从根本上改变江岸发展的瓶颈,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为公共财政建设规范提供了依据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我国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公开的现代预算制度的纲领性法律,在建立预决算公开透明制度、提高预决算编制科学性以及增强预算执行和调整的规范性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完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对预算级次的灵活规定,给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留下了充分的空间;备案制改为报批制,增强了地方财政体制调整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允许地方政府有条件地举债,为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带来了机遇;明确界定预算调整的范围,制约了地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的权力。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颁布和实施,预示着公共财政建设正朝着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方面迈进。江岸区要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推动全区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预算活动的行为准则,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依法理财。  

三、经济“新常态”下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

随着全球经济深度调整和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宏观经济形势偏紧,持续快速发展难度增大,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同时,新税制改革在短期内对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冲击,如推进增值税改革,从短期来看,税率的调整和抵扣面的扩大将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减少了地方财政收入;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的提高,税率级距和税负水平的调整,会使个人所得税额不可避免的下降。

“十二五”期间,江岸区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市各区中排第三位,略低于江汉区和武昌区,但增速与江汉区和武昌区基本持平;财政收入在全市各区中低于武昌区和江汉区,但增速高于江汉区,只比武昌区略低江岸区发展正进入转型发展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仍不稳固,财政收入结构还不够合理,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另一方面,“十三五”期间江岸区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社区服务的刚性需求不断加大,同时全区建设进入新阶段,财政支出的基数大、增支因素多,收支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增大。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政策是实施定向调控稳增长、调结构、促创业、扩就业的重要手段。新常态下要有新状态,江岸区财政部门要积极推动各项财税改革管理工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走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扎实推进全区发展,突出改革创新、转变发展方式和着力改善民生,以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财政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政体制机制,大力推进实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在财政科学发展的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为“建设创新活力城区、幸福美丽江岸”作出财政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定位,有进有退。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职能边界,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发挥好财政在实施宏观调控、优化发展环境、提供公共服务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职能作用的同时,对于应由市场主体发挥作用的领域,公共财政应尽快退出。

(二)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财政政策的制定、财政预算的安排,既要考虑满足现实需要,又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财政承受能力,充分体现财政年度之间平衡、福利代际之间公平的要求,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进一步整合财政资源,做到有保有压、有促有控,将财政政策支持和财力优先保障的重点更多地向支持改革创新倾斜,向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倾斜。

(四)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创新理财观念,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创新财政管理机制,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财政改革,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探索符合科学发展的财政新路,加快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工作体系。

(五)协同理财,合力推进。牢固树立协同理财的理念,建立健全政府预算责任制度,规范和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加快完善协同理财机制,不断增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整体合力。 

三、主要目标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以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高,以改进预算管理,完善税收制度,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为重点,突出依法执政、依法理财,着力建设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现代财政制度。

(一)财源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财政收入持续稳定的长效增长机制,财政收入与本区经济保持同步增长,财政收入的产业、税种和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增长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提高,财政的风险防范能力、抗波动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明显增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预计“十三五”期末,地方财政收入将达到145亿元。

(二)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均衡性进一步增强;保证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环保和公共安全等方面,财政的支出结构逐步优化,体现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年均增长8.0%,预计“十三五”期末,财政支出规模将达到89.3亿元。

(三)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财税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财政分配关系基本规范,财力保障机制全面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基本完成改革目标;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理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厘清预算单位与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责任边界

(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法制进一步完善,依法理财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基础管理和基层建设得到切实加强,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化水平提升,预算管理各环节相互制衡、有机衔接的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突出聚焦重点,着力拓展和充分发挥财政在推进江岸“三区一带一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着力加大财政创新力度,将财政政策和财政支出的聚焦保障重点进一步向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创新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功能、推动智慧江岸建设等方面倾斜,不断加大对相关重点领域、重要项目和关键环节的财政聚焦支持力度,为“三区一带一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支持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综合运用购买性支出、转移性支出、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多种政策工具,积极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向产业转型和能级提升聚集,不断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进以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为核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跨越发展,支持以金融业、创意设计业、文化旅游、航运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等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和推动“三区一带一城”重大功能区建设,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节能环保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提升楼宇经济的发展品质和产出效益。通过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促进区域服务业向现代化、网络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在用足用好国家财税优惠政策的同时,通过财政政策的实施,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强节能减排工作。

(二)优化财政扶持方式,促进创新创业发展 

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鼓励辖区各类创新创业,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大力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将江岸区打造成为武汉市重要的区域创新中心。

推动和支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创建,重点支持科技孵化平台和创谷小镇的建设。推动和支持“创业江岸·金桐汇”品牌创建,鼓励和支持全区开展丰富多样的科普活动,支持岱家山科技创业城开展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链条试点。研究出台具有江岸特色和优势的差异化扶持政策,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创新创业扶持的财税政策。进一步规范区级财政科技投入体制机制,积极构建规范统一、公开透明的区级财政科技投入管理平台。围绕金融资本+创新创业,重点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种子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金融新业态发展,加快聚集创新创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力度。完善中小微企业助保贷、保证保险贷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加大创新创业人才服务力度。以实施“城市合伙人计划”为契机,推动和支持“江岸英才”行动实施,支持加快建设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积极支持企业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设立人才创新创业基金,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培育一批有江岸特色和代表性的社会组织,为青年创业者提供培训、沙龙、宣传等创新创业服务。 

(三)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进城市功能提升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抢抓全市城建攻坚的机遇,推进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区域综合承载力,建设美丽江岸。

支持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交通枢纽和城市骨干路网建设和维护,支持解放大道下延线等主干道及轨道交通站点建设,加快推进微循环道路建设,畅通骨架路网“大动脉”和区域交通“微循环”。全力支持地铁678号线一期工程和21号线工程等市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汉口科技新城重点道路,汉口国际商务区、后湖新城主要道路建设。加大城市绿道系统、停车场等慢行和静态交通系统建设力度,提高道路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加快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大力发展和完善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公共交通系统。

完善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积极配合市级市政公用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加快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连江支流堤防整险加固,增强河道防洪能力。加强管网、明渠、泵站等骨干排水工程新建、扩建、更新改造和配套项目建设,重点是丹水池、谌家矶地区的污水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协调推进三金潭、后湖泵站建设,实施建设大道、幸福二路、十大家明渠等排水干管、干渠清淤,推进社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排污排渍功能,着力解决重点区域渍水问题,着力解决老旧社区生活环境差问题。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以“三旧”改造为契机,积极改善老城区排水设施,基本解决重点易渍水地区排渍问题。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回收,积极推进垃圾收运系统建设,优化垃圾转运设施布局,加强垃圾转运站和环卫车辆停保场建设。

支持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秉持“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加大推动黄孝河、朱家河雨污分流生态水系统改造建设力度,积极推进鲩子湖、塔子湖水质提升工程,努力构建水体生态自净系统。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深入开展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加强大气环境整治。组织实施“拥抱蓝天”行动方案,设立大气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加强对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和引导,实施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继续实施排水排污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完成鲩子湖、塔子湖水质修复工程,积极推动黄孝河、朱家河景观改造。着力构建以郊野公园、城市生态公园、社区绿地为基础的绿色生态网络体系,支持兴建绿地等,积极推进城区道路绿化网和社区绿化网建设,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拓展城市建设投融资渠道。树立经营城市的城建理念,多方筹措城建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应,全面梳理政府性资产资源,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将可经营的存量国有土地、厂房等资产和生产要素推向市场,最大限度地发掘这些资源的经济、社会效益,并将部分收益投入到城建新领域。做大做强城建投融资平台,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重点在旧城改造集中区域,以及后湖、谌家矶地区城中村改造的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区国资公司、黄浦科技公司等融资平台作用,探索实施多种股权、债权融资方式,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四)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强对社会资金引导,进一步发挥财政投入的功效,开展智慧城区试点建设,促进城市功能智能化。

推进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高速、泛在、普惠的“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推进云计算与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互联网基础设施、应用设施和公共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免费无线网络工程建设,促进公共医疗、公共行政服务区域开通免费无线网络。积极推进“三网融合”,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积极推进防灾应急、交通管理、人口管理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加强感知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视频监控系统、智慧政务、智慧楼宇、智慧社区、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项目建设,加快社会管理智慧化进程,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发挥财税政策杠杆作用,加大市场投入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向智慧城市建设相关领域倾斜。完善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服务外包补贴、融资担保等政府资金支持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探索智慧城市领域政府与企业联合建设运营模式。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大对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

二、进一步加强税费征管,着力构建均衡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

坚持依法治税、科学聚财的原则,进一步拓展理财思路,强化生财手段,完善收入征管体系,构建统一完整、持续稳定、均衡协调的收入增长机制,确保全区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一)积极拓展增收空间

立足财源建设、夯实财源基础,坚持把产业富民与财政增收有机结合,不断调整和优化经济发展结构,着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努力培育涵养税源,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实施,实现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促进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环境建设。完善中小微企业助保贷、保证保险贷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支持重大功能性、基础性、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立足中心城区的城市定位,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扶持金融服务、商贸物流、创意设计为引领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三区一带一城”重点功能区建设,为产业转型发展拓展广阔空间。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重点保障人才引进、科技创新、项目建设、产业提升等工作。坚持以招商引资推动发展,大力支持引进重点产业企业总部,扶持壮大市场主体,在巩固主体财源的基础上培育新兴财源,提高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加快实施税制改革

加快增值税改革,妥善解决各类问题。加强营改增后续改革的政策研究、测算分析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推进消费税改革,配合中央调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将部分高耗能、高污染产品、高端消费产品或服务纳入征税范围,将部分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的应税产品从征税范围中剔除,主动研究全区仍需要继续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品目。推进资源税改革,清理取消相关收费,理顺资源产品费税关系,配合中央的资源税立法工作,促进全区资源节约利用。为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做好相关准备,促进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收入征收管理

强化税收收入征管,规范税收执收程序,严肃税收执收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征管税收,不得擅自缓征、减征、免征;加强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对已过时的优惠政策坚决取消,做到应收尽收。建立纳税评估机制,预测税收发展趋势。深入开展经济与税收、重点行业税源变化、重点企业生产经营以及行业税收负担的综合分析,为科学组织收入提供决策依据。加强税源监控,及时掌握重点税源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规章制度,确保非税收入征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预算管理,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科学编制财政收入预算,合理安排收入计划,明确各征管部门收入目标管理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兑现,确保收入足额均衡入库。加大收入稽查工作力度,加强监控,规范减免,严防各类收入流失。进一步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充分运用共享信息资源。 

三、着力加大公共服务领域财政投入,建立和形成完善的民生财政保障长效机制

按照“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并根据社会事业发展规律和公共服务的不同特点,进一步明确和划分基本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积极完善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着力构建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的财政民生投入新机制,切实增加公共服务投入,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一)深化完善就业和收入分配制度

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政府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打造创新创业就业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就业城区。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以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就业技能,建立覆盖全区的就业困难群体政策保障机制。综合性地分类研究和采取有针对性的财政政策措施,深化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机制;进一步强化财政再分配的职能作用,落实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二)支持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进一步深化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机制改革,继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确保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支持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支持国家级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深入推行,支持江岸教育事业发展水平走在全市前列。落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通过减免低保群体儿童学杂费等多种方式确保低收入群体儿童公平享有义务教育。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改善全区中小学生的学习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推进教育重大项目建设的财政投入,推动辖区教育资源持续增加,完善帮困助学政策体系,支持校舍改造、学校迁建,促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制定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加大对各类内外资企业职工职业培训的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提高企业职工整体素质。

(三)支持文体科学事业进步

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文体惠民工程,促使公共文体资源继续向基层倾斜。继续推动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大力推进区域文化共建共享。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构筑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平台。建立健全保护与促进中华老字号发展的支持体系,培育、改造、恢复一批历史文化积淀深、品牌影响范围广的中华老字号。支持历史街区保护利用,推进“汉口文创谷”建设,支持美丽街区建设。支持数字图书馆、社区文体活动场所等网络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建设和街道、社区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体活动设施,进一步推进本区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制定完善财政配套政策,支持本区艺术表演团体、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改革改制,全面推进全区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和扶持作用,积极支持动漫、媒体传播、出版发行等文化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辖区科研机构和区级科普基地建设,开展多层次科普活动,提高市民科学素质。

(四)支持和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深化完善政府卫生投入长效保障机制。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合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政府投入机制,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办法实施。培育示范亮点,以点带面,深入组织实施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医院、健康机关、健康饭店等健康单位的培育。

(五)支持和促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继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大病医疗、社会医保法定人员全覆盖。按照医养结合的思路,统筹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和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成区社会福利院改造升级,扶持民办养老机构。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救助和低保标准水平,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对公立福利机构的财政投入政策,鼓励社会捐助和兴办福利事业,不断提高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优抚群体等特殊群体的生活质量与水平。健全社会综合救助体系,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完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配套专项救助制度,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体的救助需求。加快构建面向不同群体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努力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适度扩大公租住房保障面积。

(六)支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强化重大基础设施、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投资。围绕“三区一带一城”建设要求,提前规划研究,加大专项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为亮点区块规划建设工作提供财力保障。落实历史风貌街区保护复兴、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提升、整区推进红色物业、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法治示范区建设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经费保障责任;落实“美丽街区、幸福社区”建设计划专项资金支持,不断提升背街小巷、居民小区环境品质。

四、进一步深化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构建有利于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政体制机制

以深入推进区级财政预算管理改革为重点,建立完善全面规范、透明公开的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加大财政改革攻坚和制度创新力度,不断推动财税管理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 

(一)建立透明预算制度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部门预决算;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研究将部门预决算按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积极推进财税优惠政策等财政政策公开。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适应预算公开要求。

(二)完善政府预算体系

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增强政府综合预算的整体合力,在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的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开展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方式改革,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范围,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改革。加强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支出零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制度。进一步深化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改革,逐步加大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整合、优化和规范力度,整合财政现有存量专项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年度新增财力安排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严格区分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关系,将财政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关系江岸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综合平衡和分类编报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并对重点申报项目实行跨部门的联合协同评审。

(三)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

强化预算约束,一般公共预算审核的重点由财政收支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支出政策拓展。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按照三年滚动方式。推进部门编制三年滚动规划,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强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

(四)加快完善预算执行体系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加快预算下达和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完善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与预算编制相结合机制。加强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各级财政严禁违规对非预算单位及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借款和垫付财政资金。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运行机制。实施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卡管理改革,加快完善公务卡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国库现金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国库资金管理,科学测算国库库底资金。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加快推进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体系。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深化推进“管采分离”改革,基本形成“决策监管执行”三分离的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推进实现政府采购的一体化运行、规模化采购、信息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逐步推进政府采购配置标准与资产经费标准相结合,严格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管理。健全完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健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改进超收收入使用办法。规范预算管理,推进实现预算的长期平衡和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行监控体系,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的统一性、透明度和规范性。 

五、加快完善财政监督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经济运行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着力构建财政监督体系

   建立健全现代财政监督制度体系框架,进一步明确财政监督责任主体、监督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加快完善三级财政监督管理体系,着力加强区财政专职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尽快形成财政专职监督机构、财政业务日常管理机构、预算主管部门(预算单位)“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加强与审计、税务、工商、公安、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突出财政监督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综合性与专项性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动态监管。积极探索组织社会专业机构参与本区重大财政资金投入项目跟踪监督的有效方式,切实加强对各类财政性资金和财政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建立规范,健全失信惩戒长效监管机制,不断加大治本力度。 

(二)加快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体系,探索建立统一的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和评价标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扩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范围,逐步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和增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探索开展部门绩效评价;逐步扩大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试点;积极推进企业使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试点。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建立绩效评价的行为约束规范,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程序和评价方法,加强财政部门对绩效评价监督和再评价。拓展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工作与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政府部门宏观决策、财政部门审核年度预算、预算单位查找问题和改进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加快完善财政信息公开体系

扩大财政信息公开范围,逐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信息公开,逐步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重点推进民生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继续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和社会公共资金的信息公开。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中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和会议经费的信息公开。优化财政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增强财政信息的多维查询功能,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利。完善财政信息公开责任机制,逐步建立定期信息公告制度。

(四)强化财政财务和公务活动经费管理

进一步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堵塞漏洞,源头治腐,强化定岗定责机制、财务内控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规范区直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加强财政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和财经纪律的制度建设。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专项清理,着重加强“真实性核查”,借助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对单位上报的银行账户进行反向核查。细化标准,严格报批、审核、执行程序,严格规范“三公”经费预算及管理,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控制车辆购置数量和经费,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

(五)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出台全区政府性债务综合管理意见,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风险预警、债务考核等管理制度。明确和强化财政部门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职能,充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力量,建立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管理合力。统筹各类资金确保已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优先保障项目续建和收尾。对全区各级政府性债务,按照确定的额度实行限额控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严格限定政府性债务举借程序和资金用途,在确定限额内举债必须报区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债务资金必须严格用于公益性项目资本支出或偿还存量债务。完善政府性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加快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信用评级制度。拓展融资渠道,创新政府投融资模式,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融资方式的要求,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

 

第五章  保障措施

 

本规划作为一项综合性的专项规划,是“十三五”期间指导和推进江岸财政发展和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善协同理财机制,增强各项工作合力,确保财政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在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国家财政立法调研等各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本区配套规章制度体系;在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审查、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重点领域,有效推动地方财政立法;深化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流程,全面推动网上审批和审批标准化建设;完善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财政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强化财政违法责任追究,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权力运行流程,明确执法责任,加快建立和形成一切按制度管理、按规定办理、按程序操作的财政运行机制;加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好财政普法依法治理督导检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法治型财政。

二、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逐步实现财政内部各业务部门间、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间、上下级财政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逐步建立包含财政管理基础信息、财政收支运行数据及其他外部相关信息在内的大型数据中心,为财政管理决策提供辅助支撑;规划和建立流程通畅、业务协同、一体化的财政综合管理系统,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监督监控全方位的科学规范管理;加快推进江岸财政网站建设,全面提升财政网站的综合服务功能。强化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部署财政身份认证、授权管理系统及预警监管系统,加强财政应用系统安全运维管理,确保财政工作专网和财政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三、加强财政队伍建设

严格规范预算单位的财务会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确保预算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资质水平;依法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设置总会计师制度,并对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纳入财政保障和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逐步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度;加大地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力度,推进会计人才高地建设;着力完善财务会计培训体系建设,并把财务会计制度培训与财政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评价方法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对财务会计人员的培训培养力度,有效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改进教育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加强干部锻炼培养。全面提高财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素养,为财政队伍依法行政提供保障。增强机关文化建设,构建财政文化制度体系,完善符合财政特色的机关文化工作制度。

四、建立健全财政综合经济研究机制

重点围绕国家、省、市及本区重大宏观经济决策落实、重大财政改革推进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分析制度,加强对关键指标和重要数据的跟踪、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加快建立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财政综合研究网络体系,不断深化对若干全局性、关键性中长期财政问题的超前研究和预案储备;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地区财经组织以及高校、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重点搜集、分析和研究财经惯例、通行做法、经典案例,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

五、明确规划的实施责任

将公共财政发展和改革的重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并明确工作责任、进度和时间要求。加强规划的动态评估,将财政规划与各类行动计划、年度计划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协调中长期发展与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定期开展阶段性的分析评估,实时掌握规划实施效果,为动态调整和修订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建立规划指标体系实施的考核制度,将本区公共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目标、指标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研究采取适当的方法、程序,积极探索建立财政中长期规划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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