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有效防范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及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通知》(鄂消〔2023〕103号),经公告发布、单位自主申报、部门核准等程序,现确定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等284家单位为2026年度江岸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全力防范火灾事故。
武汉市江岸区消防救援局
2026年4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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