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江岸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岸政办〔2023〕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提升我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成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核心,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加快建设汉口之心、美丽江岸,实现绿色崛起,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实施方案》。
二、起草的过程
按照要求,《实施方案》共包括推动降碳减污协同增效行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行动、建设绿色制造体系行动、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引领行动、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行动、推进综合交通绿色发展行动、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行动、深化长江大保护金融创新实践行动、提升城乡绿色人居环境行动、加快长江文化旅游建设行动等十个方案。同时需成立区长江经济带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十大行动指挥部及各专项行动指挥部。今年年初,区长江办部署各专项行动方案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并结合了我区实际情况,期间各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和区长江办多次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建议,经会议研究形成《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以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核心,正确把握和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主要涵盖总方案、各专项行动方案和指挥部组成情况。其中区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区发改局、区科经局、区建设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地方金融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区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各专项指挥部由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相关牵头单位。
四、保障措施
区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工作部署,开展定期调度、现场督导、年度评估,跟踪分析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对成效显著的在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进展缓慢的及时督促整改。区各有关部门充分履行主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围绕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主要任务,在方案实施、事项推进、项目建设等方面协同配合、共同发力。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