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岸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预案》的具体内容,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原《江岸区冰雪灾害天气专项应急预案》由江岸区融雪防冻指挥部于2020年11月3日印发,在过去的融雪防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然而,随着近年来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的威胁日趋严重。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压实责任,细化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对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原2020版预案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
2023年11月7日新修订的《江岸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正式发布,要求区各级预案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修订应急预案意见,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更新优化。江岸区根据市级预案《武汉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武雪指〔2023〕1号),本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方针,结合前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经验,对2020版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修订过程
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承担了《预案》的起草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深入研究了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总结了近年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经验,参照《武汉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内容,结合江岸区实际情况,修订完成了《江岸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细化了分工与保障措施,确保与新形势下应急管理要求相适应。征求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园林局等相关单位和16条街道及百步亭社区的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代拟稿,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于2024年8月12日正式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三、主要框架及其说明
《预案》共分为九个部分。
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突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组织机构及职责:设立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
预防和预警:新增风险评估、演练培训要求,细化四级预警标准。
应急响应:按灾害严重程度分Ⅳ级至Ⅰ级响应,明确各级启动条件、指挥层级及具体措施。
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强化网络舆情管理,回应社会关切,规范新闻报道。
后续工作:新增善后处理、恢复重建及经验总结要求。
应急保障:系统化队伍、资金、物资、交通等保障机制,明确融雪剂储备量。
奖励与责任追究:新增奖惩机制,激励先进并强化责任落实。
附则:明确预案施行及废止条款。
四、主要修订内容
优化组织体系:对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和补充,细化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职责更加明确具体,使组织体系更完善,协同应对能力更强。
完善预警分级:新预案根据市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及实际灾害情况,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明确各级预警标准,便于精准预警和响应。
细化响应措施:在不同级别应急响应中,新增规范带水作业、处置高空隐患等工作内容,增加协调多方力量参与融雪除冰及保障工作,提升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健全保障体系:在队伍保障方面,按期完成应急处置力量准备和业务培训,组建区级应急队伍;物资保障上,明确储备量和储备时间,多方式保障机械设备供应,确保应急资源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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