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5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岸区既有房屋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岸政办〔2025〕14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按照有关要求,对《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随着国家应急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区应急体制机制也发生较大变化,部分部门已完成了机构改革,相应职责范围也进行调整,原2024版预案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应急管理要求。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结合近年来我区房屋安全应急管理的工作实践,对我区2024版预案作出了修订完善。
二、修订过程
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承担了《应急预案》的起草工作,在起草制订过程中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参照《武汉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结合江岸区实际,修订完成了《武汉市江岸区既有房屋安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7月22日征求11个相关单位、16条街道及百步亭社区的意见。参照反馈意见修改和完善后形成代拟稿,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25年7月25日正式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三、主要框架及其说明
《应急预案》包括八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区级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责任划分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机构与职责,对区房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区指挥部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进行职责分工;第三部分是预防,对房屋安全风险防控监测工作进行分工;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与救援,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响应、信息报送、现场救援步骤及分工等;第五部分是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就通信、应急队伍、资金、紧急避险场所、交通等各项保障进行了相关要求;第七部分是宣传、培训和演练。第八部分是附则,对预案施行管理、更新、解释与实施进行了说明。
四、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按照《武汉市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1版)有关要求,对2024版预案在整体架构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将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调整为区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原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区建设局调整为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原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更改为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原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整为区消防救援局,市水务集团汉口供水部全称修改为市水务集团汉口供水分公司。并根据机构职权改革的实际情况,对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作了修改调整。
修改内容如下:区民政局职责修改为“负责协助街道对援助房屋内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居住人员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区应急管理局职责修改为“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有序开展房屋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收集、整理、核实和上报抢险救援信息,落实区房屋安全应急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参与由区人民政府指派的事故原因的调查、事故责任认定和追究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还完善了文本“1.4适用范围”内容,修改“本预案为江岸区人民政府应对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江岸区行政区域内合法建造并投入使用的房屋主体结构或非主体结构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倒塌、局部坍塌,以及存在高坠风险等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需要立即进行应急处置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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