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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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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4 10:35:27来源:开发公司

江岸区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深化“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助推复工复产复市,不断增强办事企业群众获得感,根据《2020年武汉市深化“四办”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行动方案》,特制定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务服务“四办”改革总体要求,以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广州、济南等城市最优做法为标杆,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方位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大力推进“五减”(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系统重构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办理方式,推动“四办”改革落地见效,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努力打造全国政务服务“四最”城(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服务最优)

二、责任部门和单位

按照全市分工,我区负责新闻出版、外事侨务、机构编制、档案、民宗等部门在湖北省政务网对外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对标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力等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的公共服务事项。

相关部门负责单个事项及“一事联办”改革的对标优化工作,单个事项包括划转由行政审批局实施和仍由原单位实施的全部政务服务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单个事项对标优化

对照标杆城市做法和2019年对标优化成效评估报告,着力解决事项不够精细规范、服务效能不优线上线下融合不够等突出问题。

1.全面提升事项覆盖面和颗粒化程度。按照“应上尽上、应拆尽拆”的要求,对照标杆城市网上公布的事项及办理项划分方式,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责以及办事实际,清理出省事项管理系统尚未纳入的事项以及业务办理项拆分不够的事项,形成《省事项管理系统需新增事项清单》(样表见附件2)和《需进一步拆分业务办理项的事项清单》(样表见附件3)。

2.确定优化目标。分析研究2019年“四办”事项对标优化成效评估报告,找准薄弱环节,四办”类型、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批方式、网办深度、跑动次数等方面,逐事项与标杆城市对标填报《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明细表》(样表见附件4),做到一事一表单。积极采取充分授权、优化创新现场勘查方式、引导网上申报预审、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推行邮政递等措施,推动实现优化目标。

3.明确审批方式。总结商事登记、工程建设等领域告知承诺审批改革经验,拓展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逐事项明确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仅部分情形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要重点明确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情形,填报《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方式统计表》(样表见附件5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逐项制定告知承诺书范本,在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符合条件、能够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后,应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4.明确容缺材料。推行容缺受理制度,根据申请材料的关键性,将申请材料按照必备和可容缺两方式进行分类,并在办事指南中予以明确。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身份证明、资质证明、资格证书等非关键性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的,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应先予受理、办理,允许申请人按承诺期限补充提交。

5.统一办理标准。

部门要密切与对口市直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将两张事项清单和对标优化明细附件2、3、5)报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汇总。

市直审批服务部门按照全市部署对区级对标优化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梳理汇总形成本系统的两张事项清单和对标优化明细表,统一报送至省级业务指导部门,并积极争取支持、抓好跟踪落实,确保对标优化成果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得到体现,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市区两级、线上线下办理标准一致。

(二)推行“一事联办”集约服务。

1.编制事项清单。对照标杆城市做法,根据企业群众“我要办(开)……”表述习惯,以实施行业准入准营管理的市、区审批部门为牵头单位,跨部门、跨处(科)室的多个事项,整合成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编制形成《“一件事”事项清单》(样表见附件6),明确配合单位,并不断完善更新,成熟一件推出一件

2.编制办事指南。整合优化“一件事”涉及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等核心要素,编制形成“一件事”办事指南,推动办事指南的个性化、场景化应用,增强可读性、通俗性;整合“一件事”涉及事项的申请表单,合并同类填报数据,编制形成“一件事”申请表,实现“一表申请、一链办理一次发证

3.探索“一事一照”改革。运用全市推行“一事一照”改革经验在全市明确将“一件事”涉及的相关行业准入准营许可信息整合到营业执照,实行“一事一照”在市直部门认可营业执照中加载的相关行业准入许可信息在武汉市辖区内应用的有效性后,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加大对“一事一照”改革试点的支持力度

深化重点领域审批流程对标优化

1.梳理公布事项清单。

在企业开办领域,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编制公布全市实行“证照分离”改革的事项清单,并逐项明确改革方式后,积极推进落实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分类编制公布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办、全城通办、零材料办的事项清单后,积极推进落实

在工程建设领域,市直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政府投资房屋建项目、政府投资市政工程项目、社会投资一般项目、社会投资中小型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变电站建设项目、电网输配线路建设项目、社会投资小型工业类项目、规划条件明确可控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等10类项目,分类制定公布实行审批制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积极推进落实,做到清单之外无事项

2.编制办事指南和审批流程图。

在企业开办领域,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全市统一的企业开办办事指南和申请表单后,对照调整并实施

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不同登记类型,编制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和申请表单后,对照调整并实施

在工程建设领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建局参照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分类编制各自牵头阶段的审批流程图办事指南和申请表单后,对照调整并实施市直相关审批部门按照不同项目类型对应的审批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分别制定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范本后,对照调整并实施

(四)配合推进“全市通办”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

配合市公安、交通、人社、医保、税务、卫健、教育、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房管、公积金等部门和单位,推进户籍户政、出境入境、交通交管、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税务、就学养老、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等领域的“全市通办”一张身份证办成事改革,并对市直各部门制定“全市通办”事项清单和“一张身份证办成事”事项清单进行公布,动态调整,做到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

四、实施步骤

(一)对标定标阶段(2020年5月—6月中旬)

各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对标,确定优化目标,并按时提交全套对标优化材料。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见附件9。

二)会商评估阶段(2020年7月—8月中旬)

市政务大数据局会同相关单位对各部门确定的优化目标进行评估,区级按照市级工作部署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集中会商,提出优化意见和建议。

(三)优化实施阶段(2020年7月—10月中旬)

各部门根据制定的优化工作方案和会商评估意见,组织推进各项改革举措,确保兑现优化目标,并报送《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目标汇总统计表》(样表见附件7)。

(四)成果固化阶段(2020年11月中旬前)

各部门进一步梳理汇总全年对标优化成果,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江岸标准”;将本次对标优化行动工作总结以及相关典型案例报区行政审批局,以便上报市政务大数据局汇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标优化工作,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照对标优化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改革举措、责任分工、进度安排以及预期可达到的改革成效等,并抓好推进落实。要建立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完成跨部门、跨层级的改革任务。

(二)坚持一流标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是本次对标优化行动的责任主体。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要求,坚持一流标准,充分研究吸收标杆城市最优做法,确保完成“四办”改革各项目标任务

强化信息支撑。配合全市优化完善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各级自建业务系统与市一体化平台深度融合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和数据共享,推进应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为对标优化行动提供技术支撑各部门要围绕保障对标优化行动成果落地,研究提出优化完善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填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需求统计表》(样表见附件8)。

(四)严格考核督办。区行政审批局将把本次对标优化工作的完成情况将纳入全政务服务“四办”改革考核通报范围。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优化标准显著偏低的部门和单位,将提请政府领导约谈督办。

 

 

                                    武汉市江岸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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