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 “三公”经费预算209.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78.1万元,增长57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财政代编预算,各单位根据区因公出国(境)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购置管理,我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由区财政代编预算,各单位根据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因此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安排。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保养、运行等方面,比2016年预算增加178.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局设置公务用车保障平台(含跨部门综合执勤执法用车平台),管理公务用车共57台,比去年增加51台。
(四)公务接待费预算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事务接待及机关临时接待比2016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次批次,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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