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江岸区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江岸区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
第一部分 江岸区纪委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和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及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及工作机关管理的单位、区委批准设立的党委(工委、党组)、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及党的关系在江岸的党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监察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或者授权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7.负责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负责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和有关问题线索的处置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和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纪委由机关1个行政单位组成,无下属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纪委总编制人数 86 人,其中:行政编制 86 人。在职实有人数 72 人,其中:行政编制 71 人。
离退休人员 14 人,其中:离休 1 人,退休 13 人。
第二部分 江岸区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3185.1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3185.17 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185.17 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729.69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127.4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04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 1834.19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170.4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8.81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 3185.17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34.86万元,增长29.9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73.46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3.14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在职人员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1834.19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 170.46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68.81 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 1111.71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21.72万元,增长126.88%,主要原因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新增后湖办公区,同时干部人数增加。其中: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90万元,主要用于文印耗材、公务活动、会议、后湖办公区日常运营维护及其他相关支出。
2.后勤服务支出720.1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房租金、物业服务托管、人员就餐、食堂托管等相关后勤支出。
3.在职人员体检费5.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体检费用支出。
4.老干经费1.7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党支部活动经费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5.扶贫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支出。
6.专项工作经费226.8万元,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党风政风监督巡查、信访举报、专项清理、查处贪污腐败及预防职务犯罪、办案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展结对共建等相关工作。
7.党风廉政教育经费48.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廉政宣传资料、参加及组织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开展廉政特色教育活动、廉政课题研究、查处贪腐相关工作新闻宣传等工作。
8.治庸问责工作经费12.15万元,主要用于治庸问责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广泛宣传、检查调查、督办整改、长效管理等。
9.内审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财务审计。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073.46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903 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834.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8.81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 170.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5.7 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 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1.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5 万元);(3)公务接待费 4.2 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 0.3万元,主要是按照相关要求压减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岸区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 3185.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34.86万元,增长29.99 %,主要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新增后湖办公区,同时干部人数增加。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 3185.1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 3185.1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3.46万元,占 65.10 %;项目支出 1111.71万元,占 34.90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7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91.5 万元。包括:
1.货物类 6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 60万元。
2.服务类31.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3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9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9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两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经费48.6万元,二是治庸问责工作经费12.15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7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江岸区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10-1.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
表10-2.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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