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下辖2个直属事业单位。
一、生态环境监测站
1.负责区域地表水、空气、声等环境质量监测。
2.负责辖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
3.负责区域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编制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4.负责生态环境科研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攻关,组织申报国家和地方重大环境保护课题。
5.负责区域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参与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
6.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生态环境事务服务站
1.负责统筹全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土壤治理修复目标的检查、督办、考核。
2.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环境宣传报道、联系新闻媒体和新闻发布、中国环境报宣传推介、环境纪念日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承担区绿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
3.负责生态环境领域舆情收集、研判、应对、评估、跟踪、推送告知、受理交办等具体工作。
4.负责各类公众监督平台涉及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投诉事项的受理、交办、督办、反馈、分析等工作。
5.负责统筹分局政务信息、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网络与信息安全建设、信息化管理及数字政府等工作。
6.负责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运用和科普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8.配合主管部门推进水土保持、粮食安全、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社区(成人)教育、科普等工作。
9.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投诉电话:12369
联系电话:(027)82709417 (027)82722122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32号江岸区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430015